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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女子背着包,鬼鬼祟祟来到一户人家,从门口鞋盒里找到备用钥匙,开门之后

浙江宁波,一女子背着包,鬼鬼祟祟来到一户人家,从门口鞋盒里找到备用钥匙,开门之后就开始行窃。听到门口有动静,原来男主人回家了,女子此刻非常慌乱、然而她灵机一动,居然坐在人家家里淡定喝茶。男子开门进来问她来干啥,女子则说,过来找债务人还钱。男子感觉有猫腻立刻拨打了110 。 齐鲁壹点12月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这名女贼可真是演技派,想要蒙混过关,殊不知自己已经人赃俱获、百口难辩,最后只能乖乖被擒。 一位女子,扎着马尾辫,背着单肩包,穿戴整齐,看着像是一个良家女子。但是她却鬼鬼祟祟的在几户人家门前逗留。按照惯例,她知道这些人家,肯定有人喜欢把钥匙放在门口某个“秘密基地”。 果然,她看到其中一户人家,还真的把备用钥匙给放在门口的鞋盒子里。女子取出钥匙,通过窗户往屋内看看,屋里并没有人。 拿起钥匙,打开房门,女子就大摇大摆的走进去。她猜测主人一般会把财物放在内室,于是就来到卧室内开始搜索。 果不其然,在卧室的大衣柜里,女子得到了她的“猎物”——纪念金钞跟纪念币,这些价值不菲,女子心中非常欢喜,赶紧将它们藏到自己的背包里。 这个时候,屋外传来的声响,原来是主人回家了。男主人开始跟女主人讲话,并且好像要掏出钥匙开门。这个时候,屋内的女子非常慌神,要知道这个时候出去,其实已经来不及了。 那可怎么办呢?女子思来想去,她倒是想出一个好方法,那就是炫自己演技的时刻了。她淡定的坐到客厅里,拿起茶壶,悠悠然的开始喝茶。 男子开门进来之后,看到里面坐着一个陌生女子,还神情淡定的在喝茶。男子很震惊立刻询问:“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你在里面干什么?” 面对男主人的三连问,女子则支支吾吾不知所云,因为她自己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男主任见状,立刻拨打了110. 工作人员很快就赶到现场,进门之后,就看到女子在人家房间内走来走去、非常紧张。工作人员询问,“你进人家屋里来干什么?” 女子又开始编故事,说自己就是过来追债的,准备找债务人。对此,工作人员又追问,“请告知一下:这位债务人叫什么名字,联系方式是多少,对方欠你多少钱?” 针对这些问题,女子则一个也回答不出来。工作人员就开始警惕了,好家伙,这就准备蒙混过关了?于是示意女子打开背包看看,如果里面干干净净的,则还可能增加一些信任度。 然而,在把背包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之后,男主人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家里的纪念金钞,还有不少的纪念币,这些都是值钱货。 而看到事迹败露,女子慌不择路,只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最后,女子依法被工作人员给带走调查,接下来就要面临刑事处罚。 1.女子使用主人家的备用钥匙闯空门,并且盗窃了一定的财物,女子的行为是否要面临严厉的惩处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的加重情节,不管盗窃金额大小,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则构成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 从本案来看,女子在几户人家前面逗留,试图找到机会闯空门。最后使用主人家的备用钥匙进入房屋,并且实施住宅盗窃财物行为,此举已经构成了入户盗窃,将会面临非常严厉的惩罚。根据法律可知,她极有可能要面临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2.被发现入室盗窃之后,一开始女子戏精附体,不配合调查,满嘴谎言,这些“捏造事实”的行为是否会增加刑罚力度呢?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随意串供,此等行为已经妨碍了正常调查,在量刑时将会作为从重处罚的考虑因素。 女子面对主人的追问、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一直满嘴跑炮、全是谎言、拒绝正面配合,她的态度反映了其悔罪态度比较差,并不利于争取从宽处理。最后,只能依法接受刑法的惩处。 看完本则案例,大家都作何想法呢,欢迎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