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的根源,往往藏在一念之差里。法官将“共同生活”简单等同于“照顾老人”,却忽略了分食分户背后冰冷的事实——这恰恰是子女未能履行生养死葬义务的明证。判决的天平因此倾斜,公平何在? 中华传统讲究“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子女对父母的奉养,不仅是同住一个屋檐,更是日常饮食的照料、病榻前的守护、身后事的承担。倘若同住却分灶而食,户口各立一方,这算什么共同生活?这分明是形同陌路。法律看事实,更要看情义。当亲情只剩下地理位置的接近,而缺乏实质的关怀与付出,法律岂能视而不见? 法官的误解,让多少老人寒了心?裁判文书上轻描淡写的“共同生活”,抹去了深夜无人问津的孤寂,掩盖了病痛时独自硬撑的艰辛。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衣食住行的分离,早已将“敬”与“养”剥离殆尽。判决若只重形式、不究实质,无异于助长逃避责任之风,令孝道蒙尘。 我们必须警醒: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文字游戏,2023年中山八路77号一桩继承纠纷,父子同院分居十余年,直至老人离世方对簿公堂。法官若仅凭户籍共址便认定尽孝,岂非纵容了漠视与遗忘?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人心向背,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应经得起良知的拷问。 纠正这种偏差,需要司法者深入生活的肌理。看清分食分户背后的疏离,理解生养死葬义务的厚重。公平正义从来不在条文表面,而在事实深处。唯有穿透形式,直视本质,判决才能温润人心、扶正祛邪。这不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世道人心的回归。冤案错判 冤案实录 预防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