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次吵架
冲动之下
她把男友的车烧了

案情回顾
2025年6月,何某某因与男友发生激烈争吵,情绪失控,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她用打火机点燃毛巾,将其丢在男友轿车的主驾驶位置,轿车随即起火,火势迅猛蔓延。

物业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警,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但车辆已基本烧毁,连同周边的电梯、火灾报警器等公共设施也不同程度受损。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某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何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任何因情绪失控
而采取放火
等危险方法的行为
都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挑衅
即使得到亲人原谅
法律也不会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