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餐厅应该标明预制菜,这就像买东西看成分表一样,是消费者的基本知情权。
可“严禁吸烟”的牌子下,照样有人抽烟。规矩定了,执行却是另一回事。
所以,首先的问题在于,明示真能管住那些偷着用的店家吗?
再说,什么叫预制菜?
如果妈妈早上炖好一锅红烧肉晚上吃,这算不算?很多餐馆的高汤、卤味也都是提前准备的,难道全要贴标签?
这里头的界限其实很模糊——工厂流水线下来的料理包是预制菜,老师傅凌晨四点起来慢火熬的牛肉汤也算“预制”,但二者的诚意和味道天差地别。
有人说要吃锅气、吃烟火气,可追求效率的时代,后厨腾不出抡大锅的场地和时间也是现实。
当消费者一边抱怨预制菜没灵魂,一边为十分钟上齐一桌菜点赞时,其实已经用脚为预制菜投了票。
既要美味,又要快,既要便宜,又要手工现炒,这本就是道难解的题。
说到底,标注预制菜只是个开始。比标注更重要的,是我们愿意为“现做”支付多少“溢价”,又愿意为一口锅气等待多久。
当生活被按了快进键,坐下来好好吃顿饭,就是一种奢侈,或许我们该想想:省下的那些时间,真的比舌尖的温度更珍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