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男子因被人造谣与陌生女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气得在微信群中与对方开骂,对方嚣张地发了定位要和男子单挑。男子当即便赶至现场,将对方打致腰椎骨骨折,后去公安机关自首。最终,法院酌情判决石某有期徒刑10个月。
网友评论:
大家都是成年人。黄某在微信群里进行了主动邀约,形成了合同协议。石某只不过是应黄某邀约进行履约行为。群里成员可以作证。对石某讲信用按合同办事的良好品性应该加以弘扬。
黄某约架,并且是在群里公开约架,这等于邀约,并且约架,自古这种行为就视作定了”生死文书”后果自负。所以,黄某应该自己承担后果。石某无罪。
像这种恶意中伤他人,又主动挑衅的,法院应免除刑事处罚,承担10%的医疗费。
这是正当防卫,对方发出约架要约,石某欣然履行合同,而且对方发出死亡威胁在先,我方辩护人石某只是打断了他几条肋骨而已,已经手下留情了,事后还积极赔偿,怎么还要关起来。
这种不应该判十个月,缓刑十个月吗?只要十个月之内他没问题,应该不让坐牢,造谣的人不可恨吗?再说是黄某约的架,在古代就自己承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