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大胆的推测, 当时谢霆锋跟张柏芝离婚, 不是因为王菲,也不是因为陈冠希,而是因为张柏芝有点胡搅蛮缠。 如今和前经纪人余毓兴的这场官司,她在法庭上崩溃痛哭说“所有都是假的”,但是法律面前讲究的是证据。和人家签订的合同是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应的,拿了四千万片酬就消失,那人家也是按照合同约定索赔。 哭不能解决问题,该面对的还是面对,可她却一直说自己压力很大两天没睡觉,这是在诉说自己可怜么,可怜在法律面前也起不到作用,除了让自己引来更多的闲话。 说好的四场电影没有履行,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也拿不出来,还说合同的签字字迹不确定是自己的,这不是在胡搅蛮缠么。到底有没有收四千万片酬,将曾经的银行流水晒出来就一清二楚了,还原了事件本身,到底是谁违约谁该赔偿就按照法律的评判不就好了。 毕竟对方如果没有证据也不会告她,还走到了法庭对质这一地步。不过张柏芝也太倒霉了,遇到几任的经纪人都和自己反目。 大家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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