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助理费修法将会伤害国民党形象声势 「二零二四」大选后,中国国民党重新成为「立法院」第一大党,并在国民党党团与民众党党团携手合作下,占有「立法院」过半议席,因而在审议表决各项法案时,无论是通过自行提出的法案还是否决「行政院」提请的法案,都无往而不利,颇有摧枯拉朽之势。尽管其中一些由蓝白共推的法案可能会有不够完善之处,但符合公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因而外间观感是乐于接受并乐见其成。不过,近日国民党籍「立委」陈玉珍领衔联署提案的「助理费除罪化」修法提案,可能会有「自肥」甚至是纵容贪污侵占之嫌,而且也可能会侵害助理正当权益,因而引起「立法院」助理强烈反弹及社会上的不良观感。因为「大罢免,大失败」而严重泄气的民进党党团,可能将会因此而「涸鲋遇甘霖」而「满血复活」。因此,不得不慎。 陈玉珍等二十八名国民党「立委」联署提案的「助理费除罪化」修法草案,分别是《「立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修正草案》。其中前者将现行规定的「立委」每人聘用公费助理八至十四人改为聘用助理「若干人」,删除「公费助理」中的「公费」两字,「立法院」拨款给公费助理的费用,改为拨款给「立委」一定数额,由「立委」统筹运用且免检据核销,而「立委」补助费如何运用以及运用是否妥当,仅对选民负政治责任,非属《贪污治罪条例》及《刑法》等法规范围。 这两项「助理费除罪化」的修法提案,是针对近年来有一些民意代表因为涉嫌「诈领助理费」而遭检调搜索,以致交保候传乃至羁押禁见,「台湾正副议长联谊会」召开会议通过提案,寻求「助理费除罪化」。但《「立法院」组织法》及《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的修订权限是在「立法院」,因而由陈玉珍领衔,有二十七名国民党「立委」联署,而提出修订法案。 该两项修法提案于本月一日在「立法院」进行一读时,没有任何政党表态反对,因而顺利付委。这可能是就连民进党都有「立委」如林岱桦、林宜槿,而民众党也有前「立委」高虹安,以及国民党亦有「立委」颜宽恒,都被检方起诉诈领助理费,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而各政党的县市议员涉及诈领助理费的案件更多。其中固然有立意诈领侵占的,但也有误触法律的,尤其是县市议员。因而民进党党团也对「助理费除罪化」法案乐见其成。但不排除这是民进党党团在「挖坑」,让一路高歌猛进的国民党党团,跌落可能会惹起各方反对,而且也有可能会导致蓝白分化的「坑」中,从而扳回被「一路摁着打」的败局。 果然,就在「立法院」院会一读通过将「助理费除罪化」法案付委当天的网上,「立法院」国会助理工会就发布新闻稿表达严正表达反对立场,随后有二百多名「立委」助理发起联署,要求陈玉珍等国民党「立委」撤案。 眼见「立法院」助理「揭竿而起」,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也就收回当时「放行」「助理费除罪化」法案的取态,昨日召开「国民党修法自肥助理费成小金库」记者会,表态反对,并声称将会邀请「劳动部长」洪申翰就《「立法院」组织法》修法会如何影响国会助理劳动权益等等进行说明。而民进党「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召委庄瑞雄,也宣布变更该委员会明日的议程,将原定审议「监察院」《「审计部」组织法》,改为邀请「法务部」、「审计部」、「行政院主计总处」等,就「八百万助理费变成小金库,《立法院组织法》恐成自肥法案?」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另外,也将邀请有关单位进行项目报告,说明修法后所造成的影响,并将审查民进党「立委」许智杰等人所提《「立法院」公费助理任用法草案》。 这个发展态势,让部分国民党「立委」冷静下来。虽然陈玉珍仍然强硬地声称「不撤案」,也虽然国民党党团总召傅昆萁表态该修正案是一个进步的法案,但也有国民党「立委」直指,该法案严格讲起来是陷人于不义的版本,因而是难以辩护的版本。因而已经有国民党党团干部以内部意见尚待进一步整合为由,建议暂缓修法脚步,不采取径付二读方式处理,并将搁置此案。 国民党籍「立法院长」韩国瑜昨日发表的谈话稿,在表态尊重每一位「立委」委员的提案权的同时,也表示对助理工会提出相关的担心与诉求,一定充分的转达给提案「立委」与党团审慎考虑,并强调指出,每一个党团任何修法都不该侵害损及国会助理的工作权益,包括工作权、福利待遇及各项法定必要保障等,等于是间接否定这个法案,当然也是为陈玉珍撤案铺好下台阶。 其实,立法助理对强化民意代表的议事能力和问政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确有设立公费立法助理的必要,并应予以资格规范和保障。须要修改的,明确立法助理费是公务预算之支付,由现行的「补助」改为由「立法院」直以「薪资」支付,这样才可避免民意代表有意或无意地涉嫌侵占。而且,也由于明确立法助理比照公务员刑法的适用,从而产生机制吓阻作用,即可由源头即消弭不法支用立法助理费的情形。而目前陈玉珍的修法建议,却是背道而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