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刑场上的血腥味混着秋雨,李斯被扒去官服的瞬间,忽然想起自己制定的律法里那句"具五刑"。但此刻他即将承受的,到底是笞、杖、徒、流、死的现代刑罚雏形,还是墨、劓、剕、宫、辟的古老肉刑? 《汉书》说他"论腰斩,具五刑",这个"具"字像把钝刀割在后世史家心头。按秦制,五刑本指墨面、割鼻、斩足、宫刑、死刑的组合。但考古发现的云梦秦简显示,秦朝对贵族多用"赐死",普通罪犯才用肉刑。李斯贵为丞相,怎么会被扒光了受完整五刑? 更可能的是,汉代儒生在《汉书》里玩了文字游戏。他们想把李斯塑造成"作法自毙"的典型,故意混淆秦制与汉制的区别。就像现在有人把古代酷刑安到现代,为的是制造反差感。其实李斯真正的死因,是赵高那句"谋反者具五刑"——政治斗争哪有什么律法?不过是胜利者的屠刀。 最吊诡的是,李斯受刑时竟还有闲心说"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这临终遗言太像后世文人的创作,倒像是在给《史记》加戏。真实的刑场上,犯人早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哪有精力念诗? 现在看那些秦代刑具的复原品,青铜刑具上的锈迹像凝固的血。李斯制定的律法里,五刑是维护统治的工具;但当这工具反噬到自己身上时,他才明白:权力的刀刃永远是双向的,砍向别人时有多锋利,割向自己时就有多血腥。秦朝左相李斯 秦·李斯 李斯语录 秦朝奸臣 李斯暴君 李斯哲学 李斯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