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无效,必须支持公开! 北京某知名法学院提了个立法建议,说是为了国家好! 项立刚就问了一句:经费来源能不能公开?看看有没有外国机构掺和? 这事真不是挑刺,涉事的正是某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他们和瑞典瓦伦堡研究所合作多年,对方资金全来自瑞典官方机构SIDA。 立法建议往大了说关乎国计民生,经费来源的透明度就是底线。2017年就实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早有明确,境内单位不能擅自接境外资助。 SIDA在官网直言不讳,资助必须绑定瑞典及欧盟核心价值观,他们在华70%资金都砸在了西方人权教学体系的推广上,这一数据来自其公开的年度合作报告。 最让人警惕的是,他们借着资助学术研讨、培养学者的名义,把西方公法概念悄悄变成国内法学界的“主流话术”,甚至会间接影响政策讨论的方向。 全国人大法工委2024年收到5682件审查建议,老百姓最认死理的就是法规背后的公正透明,连经费都含糊其辞,谁能真心信服? 国外这方面早有规矩,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要求国际资助得公开所有附加条件,英国更是强制要交年度资金使用报告,这本来就是学术圈该有的本分。 学术研究当然能开放合作,但不能把境外资金当成开展学术合作的唯一筹码。清北这类顶尖高校的研究方向往往能影响政策,资金来源藏着掖着,换谁都会多琢磨几句。 没人反对合法合规的国际交流,但意识形态领域的合作必须亮明底牌。到底是为国家站台,还是替境外势力传话,经费一公开就全清楚了。 既然喊着“为国家好”的口号提立法建议,就该扛得住最基本的追问。遮遮掩掩的经费背后,会不会藏着些没说透的合作附加条件? 公众要的从不是封杀国际合作,而是该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毕竟任何可能影响国家政策的研究,都容不得半点儿暗箱操作,这是底线也是民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