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奇葩的分手理由:
吃得多干得少
近日哈尔滨一起彩礼纠纷让人无语:一对同村男女订婚,男方付了2万“头茬礼”。
姑娘到男方麻辣烫店帮忙半年,起早贪黑,最后竟被男方以“挑轻活、吃得多”为由起诉分手,还要讨回彩礼和3万“恋爱花销”。
人家姑娘这半年在店里可不是闲着的,“帮忙干活”是实打实的劳动付出。
所谓“吃得多”竟成了分手的正式理由,实在荒唐。
法官明理,只支持部分彩礼返还,驳回了“恋爱消费”的追讨。
这哪是退彩礼?
分明是场“情感算账”。
开店半年,若雇个店员少说也要两三万工资。姑娘以“准儿媳”身份帮忙,最后反倒被计较起“饭量”。婚前尚且如此算计,真过了门,日常开销是不是要按克称?
幸好法院看得明白:共同消费不计,私密赠与不追。最终调解返还1万,既尊重了风俗,也认可了女方半年的付出。
只是经此一闹,姑娘这半年付出的情感与劳力,又该怎么算?
想起老一辈的话:婚前露出计较的,婚后只会算得更清。
如今不少婚姻还没开始,就先按起了计算器。彩礼本是礼数,却渐成生意;相处贵在同心,却开始称斤论两。
当感情被折合成“一顿饭多少钱”“一天干多少活”,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真心待你的人,怕给你的不够;算计你的人,总嫌你要得太多。
婚前若已让你觉得自己“不值”,这扇门不进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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