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熊玺文/图)临近年终岁尾,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入冬以来,公安阎良分局认真落实“531”预防警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月5日,公安阎良分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蓝天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进行调查。经询问,嫌疑人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自己在明知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仍心存侥幸,私自从外地通过厢式货车运输大量烟花爆竹至阎良进行非法交易,为过年备货,不料在运输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张某车辆运输烟花爆竹30余箱,价值约5000余元。其车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包装简陋、固定不牢、混载其他物品等问题,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因颠簸、摩擦引发火灾、爆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民警当场对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目前,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阎良公安提示: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民房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民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