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后,学生来给老师过生日,提着一个礼物。 老师打开一看,吓得直摆手:“使不得,使不得,这太贵重了,老师不能收!” 里面是一本房产证。一套呼和浩特的房子。 时间拉回到1981年,内蒙古。 这个学生,叫陈志德,当年考上了大学。穷啊,家里6个孩子,他是唯一一个读书的,脚上那双鞋,脚指头都露在外面。 他的老师,张秀荣,一个月工资才37块钱。 听到学生考上的消息,高兴坏了,从兜里掏出20块钱,硬塞给他:“天冷了,去长春上学,买双棉鞋穿,别冻着脚。” 你品品,1981年的20块钱是什么概念?一个老师半个多月的工资。 她给的不是钱。 她给的是一个贫寒学子出门在外的体面,是一个年轻人继续走下去的底气。 后来,这个穿着老师买的“体面”去上大学的穷小子,进了大庆油田,靠着本事一步步干了出来。 他心里始终记着一件事:那年冬天,那20块钱,那双棉鞋的温暖。 26年过去了。 当年的小伙子成了中年人,当年的年轻老师也退休了,在城市里租着一间小房子过日子。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学生对早已两鬓斑白的老师说: “当年您给了我一双鞋,让我有尊严地走出了大山。今天,我想给您一个家。” 说白了,这不是一个“穷小子报恩”的俗套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看见”的故事。 老师看见了学生的窘迫和潜力,学生看见了老师的善良和相信。 这世上最贵的,从来不是房子和钱。 是“我懂你”。 是一颗真心,在多年以后,被另一颗真心温柔地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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