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对情侣通过相亲平台相识, 签“永不反悔”协议赠房赠款, 分手后男方要讨回全部财物;法院判了!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 大连一对相亲认识的情侣, 签了“永不反悔”的赠房协议, 分手后男方却全想要回去, 结果法院判下来, 最后是“一半还一半”。 感情里一谈钱, 果然最考验人。 2024年3月, 张林和于娟相亲认识后开始谈恋爱, 年底就签了协议, 张林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子过户给了于娟, 还转了10万零1块钱, 协议上清清楚楚写着是“无偿赠与、 分手不返还”, 两个人都签了字按了手印。 到2025年情人节, 张林又转了1314、 9999这些有特殊含义的钱。 后来两人因为房子车子这些琐事吵架分了手, 张林反悔了就去起诉, 说那些财物是彩礼, 没结婚就得退。 一审判女方返还房子和8万多块钱, 二审改判了: 10万块按协议不用退, 房子因为是男方唯一住所, 显失公平得归还, 情人节那些特殊转账也不用退。 本来以为白纸黑字的协议最靠谱, 没想到法院还会看实际情况。 真没想到, 恋爱时给的浪漫礼物, 分手后居然要这样拉扯, 感情没了, 连钱和房子都得算得清清楚楚! 情侣赠房纠纷判决 恋爱财产纠纷 相亲也谈钱恋爱财产协议 同居财产协议 房产赠予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