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对情侣通过相亲平台相识,
签“永不反悔”协议赠房赠款,
分手后男方要讨回全部财物;法院判了!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
大连一对相亲认识的情侣,
签了“永不反悔”的赠房协议,
分手后男方却全想要回去,
结果法院判下来,
最后是“一半还一半”。
感情里一谈钱,
果然最考验人。
2024年3月,
张林和于娟相亲认识后开始谈恋爱,
年底就签了协议,
张林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子过户给了于娟,
还转了10万零1块钱,
协议上清清楚楚写着是“无偿赠与、
分手不返还”,
两个人都签了字按了手印。
到2025年情人节,
张林又转了1314、
9999这些有特殊含义的钱。
后来两人因为房子车子这些琐事吵架分了手,
张林反悔了就去起诉,
说那些财物是彩礼,
没结婚就得退。
一审判女方返还房子和8万多块钱,
二审改判了:
10万块按协议不用退,
房子因为是男方唯一住所,
显失公平得归还,
情人节那些特殊转账也不用退。
本来以为白纸黑字的协议最靠谱,
没想到法院还会看实际情况。
真没想到,
恋爱时给的浪漫礼物,
分手后居然要这样拉扯,
感情没了,
连钱和房子都得算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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