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效率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行立案调解机制,通过高效、专业、多元的调解手段,全力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传递司法温情。
2025年12月2日,榆次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速裁团队法官吴海连在审阅案卷后,发现被告已履行约60%的款项,认定该案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吴法官迅速与被告取得联系,耐心询问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可程度、还款意愿及实际履行能力。被告表示因工程款尚未收回,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分期还款。了解此情况后,吴法官及时与原告沟通,如实说明被告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分期还款的请求。原告在得知具体情况后,表示理解并同意分期偿付方案。为尽快促成调解,法官当日即安排双方到院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审核原告提交的证据,确认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后,围绕还款期限、每期金额等细节反复协调、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场制作调解笔录,该起纠纷在立案后仅一天内即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为法院的高效工作点赞。
此次快速调解是榆次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立案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变琴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