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1262元的饭,撕下了成年人最后的遮羞布! 重庆一家餐馆10个人热热闹闹地聚餐,吃喝到深夜,结账时人居然全跑光了! 就剩下一个张姓兄弟“风中凌乱”,面对服务员递过来的1262元账单,这哥们儿直接“破防”了。 他跟老板哭诉:“我是来吃饭的,又不是来买单的!是朋友组的局,钱该他出!” 老板哪管这些?人是你带来的,现在就剩你一个,你不给谁给?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能报警。 高潮来了! 在警察叔叔的调解下,这位张先生为了脱身,那是信誓旦旦啊!他不仅押下了身份证,还白纸黑字写下了《承诺书》:保证第二天下午6点前把钱结了,不然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我们都以为这事就这么解决了,结果你猜怎么着? 第二天,张先生反悔了!电话那头他理直气壮地说:“我要是把钱给了,那我不就成了冤大头了?” 这哪里是吃饭,分明是照妖镜! 这一桌1262元的饭菜,人均才100出头,在重庆也就是几顿火锅钱。但这9个人的跑路,和最后那位兄弟的耍赖,真是把成年人的体面撕得稀碎。 咱们来复盘一下这“神操作”: 1. 那9个溜走的:酒桌上称兄道弟,结账时溜之大吉。这种人,平时喊你“哥”,有事真不靠谱。一顿饭钱就测出了谁是“塑料兄弟情”。 2. 那位写保证书的:虽然看着可怜,说是朋友没给钱。但在法律上,你既然签了字,就得认账!把身份证押那儿都能反悔,这种人不仅没担当,还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老赖”。 3. 那个组局的:电话打通了说“没钱,要筹钱”,然后就玩消失。这种人就是典型的“交际花”,只管吃不管埋单。 我想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现在的社会,有时候真的不要高估“交情”。 如果你也经常混迹酒局,这事儿得给你提个醒: AA制要趁早:大家都是打工人,谁也不欠谁的。上菜前先把钱收了,或者吃完立马扫码,别不好意思。不然最后倒霉的往往是那个想当老好人的。 别轻易做担保:不管是吃饭还是干啥,别为了面子轻易给人写保证书,那玩意儿在法律上可是有劲儿的! 最后,听说餐馆老板已经起诉了。不管最后能不能要回这1200多块钱,这10个人的名声算是彻底“臭”了。 各位条友,你们怎么看? 这最后留下的张先生,到底是“冤大头”还是“老赖”? 遇到这种吃完就跑的“酒肉朋友”,以后还要来往吗?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