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2日讯,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青岛葳尔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葳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谭军、邵长清。
决定书显示,青岛葳尔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将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青岛葳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谭军任葳尔量化和葳尔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且为葳尔量化相关基金的基金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邵长清为葳尔量化相关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葳尔量化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葳尔量化、葳尔资产、谭军、邵长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