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买墓地需审定看到这个新闻就被敲了记警钟:遗嘱赶紧写起来吧,太重要了。 虽然遗嘱两个字看着有点咋眼,听着也不舒服,但这是个未雨绸缪的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个新闻里揭露的现实就是:人如果过世,没立遗嘱,也没有近亲属,遗产就得归公,买墓地都得由一帮陌不相识的人走流程决定;别说遗产了,就算是病重时,如果本人无法支付费用,病都没法治的,因为别人无权动用你的钱,哪怕是替你支付医疗费都不行,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所以一定要尽早立遗嘱,或指定监护人。 当然,不仅是没有近亲属的,即便有,如果你以后的钱想指定给谁,也要提前立遗嘱说明,别引起天下大乱。之前我们那有个人也是,老太太没结婚也无子女,她的一个表侄子照顾她走的,老太太也表示过自己以后房子留给表侄子,但没想到走得突然,没来得及办任何手续,于是她死后所有沾亲带故平常没半点来往的人都跳了出来要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 综上:无论是谁,有点财产的,都先把遗嘱立好,因为意外和明天始终不知哪一个先到。提前做好准备,才没有后顾之忧。然后该吃吃,该喝喝,人活一生太不容易了。 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买墓地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