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女子猝然离世,远房表弟想用其遗产购墓遇难题,多方联动破局 46岁的上海独居女士蒋某,因父母早逝、未婚未育且无近亲属,今年10月突发脑溢血后,由同事送医,远房表弟吴先生赶来签署诊疗文件并垫付了医药费,居委会也曾为其申请临时监护。遗憾的是,12月14日蒋女士还是不幸离世,吴先生和她的生前好友本想动用她的遗产,筹备追思会并购置墓地,却陷入了困境。 问题的核心在于,蒋女士既无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她的遗产最终要由民政部门接收。但目前对于“购买墓地是否属于可从无主遗产中列支的合理丧葬支出”,并没有明确的政策标准,过往也缺乏可参考的同类案例。更关键的是,墓地需要长期缴纳维护费用,民政部门无法承担这笔持续性责任,因此更倾向于推荐无需长期维护的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 不过事情已有进展,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若吴先生愿意负责承办丧事,可提交书面申请,墓地购置费用若在合理区间内,可从蒋女士的遗产中列支,但后续产生的维护费用需由吴先生自行承担。目前,民政部门已联合司法、法院等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临时监护的操作指引,而墓地购置等相关费用的具体合理范围,还需经过法院审理后最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