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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一对男女没领证,举办了结婚仪式。5个月后,男子不顾女方生理期快来,强行

河南太康,一对男女没领证,举办了结婚仪式。5个月后,男子不顾女方生理期快来,强行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卵巢黄体破裂,男子在女方出院11天后,把她送回娘家。之后,他把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和三金,共计30万,法院这样判了! 河南太康,一场耗资数十万的风光婚礼背后,却演变成了一场关乎性命与金钱的残酷拉锯战。这并非一则普通的退婚新闻,而是一次对亲密关系中“过错成本”与“契约效力”的法律深度拆解。 在这个案例中,一纸婚约的重量,竟然没能抵过一本从未领取的红色结婚证,而身体的伤痛,最终成为法庭天平上那一枚沉重的砝码。 很多人以为,只要办了酒席、签了协议,婚姻就有了“保险箱”。2024年4月29日,张某与翟女士举办了盛大的订婚仪式,张某豪掷20万现金外加金珠,几个月后又补送了彩礼、端茶钱和价值一万八千多元的“三金”。 到了2025年1月25日,锣鼓喧天的婚礼仪式如期举行,按照当地风俗,“上车礼”和“下车礼”又给出去两万。如果不看法律层面,这对“夫妻”的生活似乎已经板上钉钉。 为了给翟女士安全感,双方甚至在同年4月29日,也就是共同生活几个月后,白纸黑字签下了一份《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这本该是翟女士的“护身符”:协议里信誓旦旦地约定,男方名下的房子,包括增值部分全归女方;此前给的所有彩礼、首饰也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得讨回。甚至在发现张某与女网友聊骚暧昧时,男方还曾许诺“如果出轨,财产全归你”。 然而所有的这些承诺和协议,在法律面前遭遇了现实的“冷遇”。《民法典》对这类协议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它的生效往往附带着“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这一条件。 既然两人从头到尾没有去民政局领证,那么“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就无从谈起。那张写满承诺的纸,因为缺少了一个官方的钢印,变得岌岌可危。这给所有未领证先同居的伴侣敲响了警钟:私下的协议,未必能对抗法律的底层逻辑。 比契约失效更让人心寒的,是人性的失守。2025年6月14日,原本应是亲密无间的时刻,却变成了翟女士的噩梦。张某在明知女方生理期将至、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无视伴侣意愿强行同房。这一违背意愿的举动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翟女士卵巢黄体破裂。 这种痛楚不是玩笑,是实实在在的生理损伤。翟女士因此在医院躺了五天,花费了12508.68元的医疗费。 但这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紧接着是精神上的被遗弃。在她出院仅仅11天后,身体尚未痊愈,张某便将她送回了娘家,随之而来的不是道歉和弥补,而是一纸冰冷的诉状。他将翟女士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和三金,算盘打得精响,张口就是30余万。 但在法庭的账单清算环节,法律并没有让有过错的一方如愿以偿。张某想把送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贴上“彩礼”的标签要回来,但这显然行不通。他试图索要45000元的“拜礼钱”,甚至拉来了自己的亲叔叔张某珍出庭作证。 但法院并不买账,仅凭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亲属证言,孤证难立。法官剥茧抽丝,认定改口费、拜礼钱属于长辈对新人的情感祝福与自愿赠与,根本不属于需要返还的彩礼范畴。 更关键的判决在于对“过错”的量化。虽然因未领证,原则上大额彩礼应予以返还,但返还多少,是一道包含道德权重的算术题。法院明确指出,张某在同居期间不关心伴侣,不仅与他人暧昧,更实施了导致女方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于是,那笔12508.68元的医药费,以及张某曾送给翟女士那部价值6099元的手机,都被一项项地从彩礼总额中扣除。即便双方甚至有过互发“520”、“1314”这类共计一万三千多的转账往来,也被视为生活情趣的互赠而互相抵消。 最终张某那一串长长的30万追债清单,被法官大幅削减。判决书落下实锤:扣除各项费用与过错责任后,翟女士家只需返还136000元彩礼及三金(或等值款项),而张某一方也必须原样归还女方的所有陪嫁。 这场闹剧以“退财消灾”收场,但它留下的警示远不止金钱。从房子归属的协议落空,到生理期强行同房引发的黄体破裂,每一环都在提醒女性:自我保护不能寄托于口头承诺或未生效的纸面协议。 而在法律的天平上,虽然“没领证退彩礼”是大原则,但“过错方承担代价”也是铁律。肆意伤害伴侣的人,哪怕是在财产分割时,也必须为自己的暴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