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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莫言跟邻村一个姑娘表白,姑娘不屑的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莫言没有

1970年,莫言跟邻村一个姑娘表白,姑娘不屑的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莫言没有放弃,请媒人去提亲,结果姑娘让媒人传的话,直接影响了他一生! 媒人从邻村回来时,粗布褂子上还沾着麦秸,站在莫言家土坯墙根下,把那句话一字一顿地砸过来,像扔出一块带着棱角的石头。 那句话很快就在村里扎了根。 晒谷场上,妇女们纳鞋底时会突然笑出声;田埂上,男人们抽烟时会用下巴指指莫言的方向;连放学的孩子,都学会了冲着他的背影喊“癞蛤蟆”。 莫言开始避开人群,把自己关在牛棚里。 牛棚里堆着半干的稻草,他就坐在稻草上,借着从棚顶破洞漏下的光看书——书页卷了边,有的还缺了角,是从废品站淘来的旧书。 他摸着书页上模糊的字迹,突然意识到:在这个村子里,他连辩解的资格都没有。 征兵的消息传来那天,莫言揣着两个红薯就去了公社。 体检医生捏着他胳膊上的肌肉问:“为啥当兵?”他憋了半天,说:“想找个能安静看书的地方。” 穿上军装的第一个月,他把津贴全买了稿纸和墨水。 营房熄灯后,他就蹲在走廊昏暗的路灯下写,蚊子嗡嗡地围着他转,他用袖子擦把汗,笔尖在纸上继续跑——写的不是日记,是他想象中的“另一个自己”,那个不会被嘲笑的自己。 稿子投出去,大多石沉大海。 偶尔收到退稿信,编辑用红笔写着“情节单薄”,他就把退稿信夹在书里,反复看那行字,像研究田垄里的苗情。 在部队家属院的图书室,他遇见了杜勤蓝。 她是管理员,穿着蓝色工装,正踩着梯子整理书架顶层的书。莫言踮脚想帮忙,她却笑着递下来一本《当代》:“这本你可能喜欢。” 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河边。 杜勤蓝从布包里掏出两个煮鸡蛋,剥开一个递给他:“我看了你投给《解放军文艺》的稿子,写得挺好。”莫言咬着鸡蛋,脸颊发烫,那是第一次有人说他的文字“挺好”。 结婚时,他们的新房就是部队分的一间十平米小屋。 杜勤蓝把唯一的木箱腾出来,铺上碎花布当书桌;莫言写字时,她就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纳鞋底,针穿过布的声音,成了他写作时最安稳的背景音。 有天夜里,莫言写到天亮,发现杜勤蓝趴在床边睡着了,手里还攥着他昨晚扔掉的废稿纸。 后来他才知道,她每天都悄悄捡他扔掉的稿子,一张张理平,用线装订好。 “留着吧,”她把装订好的废稿递给他,“说不定以后有用呢。” 那些废稿,后来成了《红高粱家族》的雏形。 杜勤蓝不懂文学,却懂他写字时眼里的光。她开始提前半小时起床做早饭,让他能多写一小时;周末去市场买菜,总会绕到邮局,问问有没有他的稿费单;孩子出生后,夜里孩子哭,她就抱着在屋里来回走,从不让哭声传到书桌前。 莫言的笔尖,渐渐有了力量。 他不再写“另一个自己”,开始写他熟悉的高粱地、牛棚、还有那个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姑娘——不是怨恨,是把那些痛和委屈,熬成了故事里的盐。 《红高粱》发表那天,杜勤蓝炒了两个菜,买了一瓶二锅头。 莫言喝得微醺,指着墙上的奖状说:“你看,写字真的能让别人看见。”杜勤蓝给他夹了块肉:“不是别人看见你,是你终于看见自己了。” 多年后,莫言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上,提到那段往事。 他说:“当年那句嘲笑,像一鞭子抽在我身上,疼,但也让我跑了起来。” 如果没有那句话呢? 或许他还在村里种地,农闲时看看书,把故事讲给牛听;或许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笔能有那么大的力气。 但人生没有如果。 那些打不倒你的,终会成为你的一部分——就像当年被嘲笑的“癞蛤蟆”,最后用文字长出了翅膀,飞过了那片困住他的高粱地。 而那个当年递给他《当代》的姑娘,依然坐在他的书桌旁,只是现在,她在帮他整理获奖后的采访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