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首相这话没说错!当年中国免掉日本千亿赔款,根本不是无底线大度,而是给日本立了铁打的“死规定”,没这前提,一切免谈。 这笔千亿赔款可不是小数目,按当时日本的国力算,足足占了他们全国一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刚从战后复苏的日本,真要赔这笔钱,经济大概率得重回谷底。但中国最终大手一挥说不要,绝非心血来潮。 要搞懂这事儿,得回头看看二战后的索赔烂摊子。国民党政府当年算过,中国战时损失近620亿美元,可实际从日本拿到的赔偿物资,也就约2350万美元,占比连万分之三都不到。为啥这么少?全是美国在背后操纵。 当初《波茨坦公告》明明定了日本赔偿原则,美国却为了扶持日本当反苏反共基地,硬生生腰斩了“先期拆迁”赔偿计划。国民党当局为了保住所谓“合法地位”,更是步步退让,后来干脆和日本签了所谓“日台条约”,为一己私利出卖了民族大义,主动放弃了赔偿要求。 1972年田中角荣访华,中日建交谈判摆上桌面,赔偿问题再次被提起。对刚喘过气的日本来说,千亿赔款仍是扛不住的重担,但中国的态度很明确:赔偿可以免,底线不能破。 田中访华前,周恩来总理早就通过日本公明党代表划下了“死规定”——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必须和台湾断交,废除非法的“日台条约”。这三条红线,一条都不能碰。 中国放弃赔偿,藏着三重考量:一来,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不能让日本拿“日台条约”当挡箭牌;二来,不想让日本普通民众为战争贩子的罪行买单,毕竟友好相处才是长远之道;三来,这也是当时国际格局下的战略抉择,能打破外交封锁,争取更有利的发展环境。 更关键的是,中国放弃的只是国家间的赔偿,民间受害者的索赔权从未放弃。这些年不少战争受害者向日本讨公道,日本法院也不得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没剥夺个人索赔的权利。 有些日本人总把中国的善意当理所当然,甚至想模糊历史、挑战“一个中国”原则。别忘了,当年的“死规定”至今有效,中国的大度从来都带着底线。没有“一个中国”这个前提,就没有中日建交的基础,更没有后来的友好往来。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