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被警察传唤的经历。
今天被派出所警察传唤到所里了。起因就是因为我的车位前几天连续被同一辆车侵占,我气不过用锥子把车胎扎放气了。
本以为过了一个星期也没啥事儿了,结果被报了警。
刚开始我并不承认,本来办案民警刚开始让我在调解室进行调解,没想到我拒不承认,办案民警于是将我带到审讯室里。让我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掏出来,看着后面关人的栅栏我瞬间就懵了。
从来没有进局子里的经历,这要干嘛?办案民警语气严厉质问是让当事人来所里和解还是拒不承认被拘留,二选一。
我是彻底麻爪了。
警察给我看了监控,告诉我他们已经翻看了36个小时内的所有监控,并且将我扔掉的锥子拿给我看。我是彻底无语了。
果然人不能做坏事儿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是彻底认栽了!
最后与被害人和解拿了3000元了事儿。
这车扎的赔了3000元。
可是我也冤枉啊!他占我的车位就有理了呀!
人家警察说:你可以与他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以报警。但是扎车胎是损害别人的财物属于违法行为。
哎……这世道。上哪里说理去啊!
权当买个教训吧!服了!
人生第一次干坏事儿以失败告终。看来做坏事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心理素质需要很强才行。自己本来就不是做坏事儿的人。记得当时扎胎的时候,也是紧张的不行呀!
看来坏事儿不能做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