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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媒体表现出严重腐败,不敢接受事实正义,封杀百姓对客观存在问题的反映,为腐败和

有的媒体表现出严重腐败,不敢接受事实正义,封杀百姓对客观存在问题的反映,为腐败和反动充当保护伞,打压百姓发声和正义。问怕什么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各负其责,才有法制。 回望历史,毛主席早已用实践告诉我们:媒体必须为人民服务,坚守正义立场,一旦背离初心,必将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毛主席始终重视媒体的桥梁作用,强调媒体要成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延安时期,《解放日报》作为党的重要喉舌,不仅宣传革命真理,更开辟专栏倾听群众呼声。当年有农民反映征粮过重影响生计,报社没有回避,如实刊登了群众的意见。毛主席看到后,立即指示调整征粮政策,还亲自指导报社改版,要求“多反映群众的实际问题”。那时的媒体,不怕揭短、不避矛盾,敢于替百姓说话,成为凝聚民心、纠正偏差的重要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更是要求媒体坚守正义、反对腐败。他曾告诫新闻工作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 当年,媒体曝光的任何腐败苗头,都会被严肃对待。无论是地方干部的官僚主义,还是个别人员的贪占行为,只要被媒体披露,就会迅速得到查处。这种“敢说真话、敢碰硬”的媒体风气,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也让百姓的诉求有了畅通的表达渠道。 可如今,一些媒体却背离了这份初心。安徽五河县电视台曾为受贿的县委书记徐社新“官方辟谣”,将举报者拘留罚款,沦为腐败分子的“遮羞布” ;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的记者,收受企业钱财后就搁置污染、违规等问题的报道,把舆论监督权当成谋利工具 。这些媒体不再倾听百姓呼声,反而封堵反映问题的渠道,对客观存在的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甚至打压正义发声。他们怕的不是法理不容,而是自己的利益链条被打断,怕腐败真相曝光后丢了“靠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媒体更不能成为法外之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媒体理应保障这份权利的实现,而非横加阻拦 。当媒体放弃监督职责、沦为腐败“保护伞”,不仅会让百姓寒心,更会破坏法治根基。就像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利用广告经营、节目购销等权力大肆受贿,让媒体成为个人敛财工具,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 毛主席曾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媒体的权力来自人民,理应服务人民。坚守正义、倾听民声,不是“惹麻烦”,而是媒体的天职;敢于曝光腐败、维护公平,才是对法治的守护。希望那些迷失方向的媒体能幡然醒悟,重拾“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让百姓的声音能顺畅表达,让腐败和反动无处藏身。唯有如此,才能让社会风气愈发清朗,让法治精神真正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