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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让我想起我的前二舅妈,一个很可悲的女性。农村的婚姻,因爱情结合的比较少。

这个话题让我想起我的前二舅妈,一个很可悲的女性。农村的婚姻,因爱情结合的比较少。她和我二舅结婚后也并不幸福,贫贱夫妻百事哀,最终离了婚。 没多久,她查出癌症晚期,很快去世了。可悲的是,她娘家不让埋进自家的地,理由是“出了门(意思是已经结过婚)、有哥嫂的女儿不能回”,她自己名下的地也不行。而前夫这边,虽然后悔并愿意,但“离了婚的人”也似乎没了埋回来的名分。最后,她被娘家人安排葬在了一块河边的野地里。 那个新婚坠亡、遗体却在殡仪馆无人认领的女教师。生前,她们被“该结婚了”的声音驱赶,没有人关心或听从她的内心;身后,她们又在“算哪边的人”的争议里,成了无处安放的孤魂。 世俗下,女性真的太难了,不结婚仿佛犯了什么滔天大罪,甚至被认为是怪物(当然男性也会遇到逼婚);结了婚就不再是娘家人了,回去叫“回娘家”,而不是“回家”,也不是婆家人,都是外人,不知道谁是自己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 女性的困境,有时像一道无形的墙:婚前,墙外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婚后,墙内是“依附于人的归属”。一旦婚姻的纽带断裂或扭曲,墙便轰然倒塌,而她们,却发现自己站在一片无人认领的废墟上。她们的名字,不该只成为宗族规则里一个待处理的“问题”。 她首先应当是“她”自己,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个体。她的价值,生于自身,归于自身,不该在婚姻的转移中,沦为无人认领的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