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11只猫狗男子拒民事赔偿 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对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宠物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华因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危险物质,导致包括宠物犬在内的9只犬只及2只流浪猫死亡,被认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华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男子毒死11只猫狗一审被判4年除刑事责任外,以李依涵为代表的11名受害宠物主人已对张某华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总额约40万元,内容包括宠物市场价值、治疗费用、误工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代理律师王重指出,精神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关键在于法院是否参照适用2021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若该解释得以适用,二审阶段在民事赔偿部分仍存在争取空间。目前,张某华已明确表示拒绝赔偿。本案不仅涉及动物生命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也折射出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安全与个人行为的边界。判决结果或将对类似案件的民事责任认定,特别是宠物主人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参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