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瑞丰新材,证券代码:300910)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的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已完成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均价为57.17元/股。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告显示,中石化资本于2025年11月3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2%),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截至2025年12月18日,该减持计划已提前完成。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中石化资本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8日
57.17
2,959,300
1.00
1.02
合计
2,959,300
1.00
1.02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中石化资本持有瑞丰新材股份360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2.41%。减持完成后,其持股数量降至3308.16万股,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比例(%)
中石化资本
合计持有股份
36,040,900
12.18
12.41
33,081,600
11.18
11.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040,900
12.18
12.41
33,081,600
11.18
11.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中石化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已按要求完成预披露程序,减持行为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
瑞丰新材同时强调,中石化资本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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