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①形成: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责任内阁制形成。
②内阁由下院多数党单独组成,内阁大臣必须是下院议员;下院多数党的首领为内阁首相,他负责挑选内阁成员并拥有免职权。
③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阁员对外必须全体一致,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④内阁首相的权力——手握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是实际上的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作用:内阁制的建立,使立法机构得以控制行政,有效地调节了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
(2)1832年的议会改革——工业革命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工业资产阶级迅速壮大。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1832年议会改革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作用增强。为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