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秘密,我们没义务公开。”
这话从别处说出来我都能理解,但从北大嘴里说出来,我脑子嗡的一下。
这话确实让人心里一咯噔。
北大法学院和瑞典那个研究所的事,网上讨论不少。
查了查,项目全称是“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中国法项目”,合作确实持续了很多年。
网上能查到一些公开信息。
比如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确实提供过资金。
合作内容涉及学生交流、教师互访和联合研究。
但具体资金流水和协议细节,外界知道的不多。
争议点就在这里。
大家不是反对国际合作。
拿外国资金做研究,在高校里也不是新鲜事。
关键是尺度在哪。
深度到了参与课程设置、安排实习,这就超出了普通学术资助的范畴。
更让人在意的是那三百名毕业生。
他们很多进入了重要机构。
这本身就说明了项目的影响力。
影响力越大,责任也越大。
公众想知道更多细节,合情合理。
北大用“秘密”来回应,确实欠妥。
高校用的是公共资源,承载着社会信任。
特别是法学院,培养的是未来法治人才。
公众的关切,恰恰是对北大声誉的爱护。
看看别的大学。
接受境外资助的项目不少。
但像清华苏世民书院等项目,资金来源和运作模式相对公开。
透明度高了,质疑自然就少了。
北大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法律也有规定。
《高等学校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相关情况应当公开。
不公开,首先就站不住脚。
用“学术自由”来规避监督,说不过去。
学术自由不等于没有边界。
这件事背后,是大家对教育主权的朴素感情。
合作可以,但不能被“塑造”。
培养人才,底色必须是家国情怀。
这不仅仅是北大的事,是所有中国高校该警惕的。
说到底,大家要的是一份明白账。
钱怎么来的,怎么花的,培养了什么人。
亮亮堂堂地摆出来,比什么都强。
藏着掖着,反而伤了大家的心。
北大两个字,分量很重。
它代表着中国学术的高峰。
高峰更应沐浴阳光,接受监督。
这才是对历史负责,对国家负责。
希望北大能给出更坦诚的回应。
公开细节,消除疑虑。
用行动捍卫学术殿堂的纯洁与尊严。
这比任何解释都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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