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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从来都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空话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听着铿锵有力、正气凛然,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承诺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翻遍二十四史,满纸写的都是四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听着铿锵有力、正气凛然,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承诺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翻遍二十四史,满纸写的都是四个字:刑不上大夫。

这句话最早出自《史记·商君列传》,是商鞅变法时喊出的口号。为了立威,他曾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动刑,看似铁面无私。可那惩戒的,从来不是太子本人——真正的“王子”,连一根头发丝都没伤到。所谓的“同罪”,不过是拿身边人当替罪羊,演给天下人看的一场戏。

在皇权至上的古代社会,法律从来都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非约束权力的准绳。皇帝是“法外之人”,皇子皇孙是“特权阶级”,他们的罪与罚,从来不由法条定夺,只看皇权博弈。

汉文帝时,太子刘启因下棋争执,打死了吴王刘濞的儿子。按律当偿命,可结果呢?汉文帝轻飘飘一句“年少无知”,便将此事揭过。为了平息吴王怒火,也只是派人送回尸体,连一句像样的道歉都没有。一条人命,在王子的特权面前,轻如鸿毛。

再看清朝的“九子夺嫡”,各位阿哥结党营私、陷害手足,桩桩件件都是杀头的重罪。可只要没触怒康熙的底线,他们依旧锦衣玉食、权势滔天。就算是失势的皇子,最多也只是圈禁终身,何曾见过与庶民一样,拉到菜市口问斩的?

那些被拿来标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案例,不过是皇权的“选择性执法”。要么是为了推行新政杀鸡儆猴,要么是为了铲除异己借题发挥,从来不是真的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庶民犯法,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犯法,是“法不加于尊”。一字之差,道尽了古代社会的阶级鸿沟。

这句流传千年的口号,终究是一场幻梦。它骗了百姓,也骗了自己,让人们在“法不阿贵”的谎言里,忍受着权力的肆意践踏。直到今天,我们仍在追求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许正是因为,我们早已看透了那句空话背后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