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说个事儿,差点没把我笑岔气。
云南一个村子,贴了个告示,说从结婚到生娃,日子要是没算对,不好意思,“不足月”,先交3000块罚款。
未婚先孕?也是三千。
我滴个乖乖,这哪是村规民约,这简直是把月经周期都给管上了。
更绝的还在后头。
小两口吵架,干部上门调解,一人罚五百。敢情这还是“情感咨询付费服务”?
没结婚住一块儿,一年五百。我愿称之为“事实婚姻年费”。
你别光笑,你品,你细品。
你说他们是想钱想疯了吗?我倒觉得不全是。
这背后,是一种特别老派的、土味儿的“大家长”心态。村里这点事,鸡毛蒜皮,家长里短,他们不懂什么叫法治,只懂什么叫“规矩”和“脸面”。
用最简单粗暴的罚款,去维护他们心里那点摇摇欲坠的“秩序”。
粗糙,过时,甚至有点可爱。
当然,最后结果你也能猜到。
镇政府一句话:没报备,瞎搞,赶紧撤了。
一张纸,说撕就撕了。
但长在一些人脑子里的那张老规矩,撤掉,可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