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家这事儿越扒越清晰,之前揪着1986年不放的推断有点偏差,但核心问题比想象中更刺眼——不是文物早“飞”了,而是南博的处置流程,从鉴定到划拨再到销售,全是说不通的漏洞! 1959年的捐赠是实打实的铁证。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把137件“虚斋旧藏”无偿捐给南博,南博不仅开了捐赠收据,还列了详细清册,其中就包括那幅传为仇英真迹的《江南春》 。庞莱臣的收藏实力摆在那,“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能捐给国家的,就算不是真迹,也绝非普通仿品。 关键的鉴定环节有明确记录,这点没法否认。1961年原文化部组织张珩、谢稚柳等顶级专家鉴定,给《江南春》下了“伪”的结论;1964年王敦化等专家再次复核,还是认定为“假” 。但问题根本不在真伪,而在鉴定后的处置流程——从1964年到1997年,整整33年,庞家后人对“伪作”认定、要被处置的事一无所知! 1986年原文化部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要求博物馆对馆藏文物复核,不够标准的得造册登记、报请批准才能处理 。南博确实按规定做了复核,可复核后既没通知捐赠人,也没公开处置计划,直到1997年才悄悄向省文化厅提交报告,申请把这5件“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划拨给省文物总店 。 更离谱的是流转记录的混乱。南博说1997年5月把《江南春》拨给了省文物总店,2001年4月被一位“顾客”以6800元买走,销售清单写的是《仿仇英山水卷》 。可南京艺兰斋却在论文里声称,这幅画是“得于庞氏后人”,一边是博物馆划拨销售,一边是“来自捐赠人家族”,两条路径完全对不上,到底哪句是真的? 有人说“伪作就该这么处理”,这纯属偷换概念。就算是伪作,它也是庞家无偿捐赠的财产,按情理,南博该第一时间通知捐赠人,问是否愿意收回;按规定,处置捐赠文物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可南博从头到尾都在隐瞒,直到2025年6月庞叔令按法院调解书去查验,才发现137件藏品少了5件,这才知道自家捐赠的东西早被当成“处理品”卖了 。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南博的态度。2014年办庞莱臣诞辰展时,策展人居然撰文说庞家“败落到卖画为生”,还拿艺兰斋的收藏当证据,逼得庞家打名誉权官司胜诉 。明明是自己悄悄处置了文物,却反过来抹黑捐赠人后代,这哪是公共文化机构该有的作风? 现在省文旅厅已经成立专班调查,庞叔令也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南博提供完整流转记录 。大家关心的从来不是一幅画的真伪,而是三个核心问题:为什么处置捐赠文物不通知后人?“顾客”到底是谁,6800元销售背后有没有猫腻?艺兰斋的说法和南博的流转记录为什么矛盾? 南博说“按规定处置”,可合规的前提是透明和尊重。1997年的划拨报告、2001年的销售发票、文物从文物总店到拍卖市场的完整链条,这些都该公开公示。捐赠人的善意不能被辜负,国有文物的管理更容不得模糊地带。 期待调查能查清每一个环节,给庞家一个明确说法,也给所有无偿捐赠者一颗定心丸——捐给国家的宝贝,就算不够馆藏标准,也该被好好对待,而不是在隐瞒中悄悄流转。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