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首例摸摸党的判决? 据央视新闻报道,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一名消费者针对电商平台的退货诉讼,认定其长期以体验为目的反复购买并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退货,已构成民事权利滥用。 该消费者在 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通过 12 笔订单购买了 12 部手机,并均在 7 天内申请退货退款。 涉案手机为其第 4 次购买的同款机型,前三次均已成功退货。此次第 4 次以「太重、太厚」为由提出退货遭拒,继续使用约 1 个月后才起诉要求退款。 然后平台不退,消费者就把电商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反复购买并退货的做法偏离该制度设立初衷,违反公平诚信原则,损害平台合法权益,不利于营造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因而应予否定性评价,最终判决驳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