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企查查APP显示,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北方影都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于近日被恢复执行约12.1亿元人民币,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其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王健林担任法定代表、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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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王健林担任法定代表、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