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记者秦楚远广州报道
2025年12月19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聆达,300125)迎来关键转折点。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批准公司及核心子公司的《重整计划》,标志着这家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在法律层面踏上了再生之路,成为2025年度第十家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的A股公司。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因*ST聆达信息披露违规而遭受投资损失的投资者而言,是一则利好消息。按照相关法律,符合条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积极参与重整程序有望获得赔偿。

司法重整获批:从“保壳”到“新生”的关键一步
根据裁定,ST聆达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顺利执行完毕,公司将有望彻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最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从而避免因财务指标恶化而终结上市地位。此次重整获批是多方博弈与妥协的结果。从11月18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到12月3日披露草案,再到12月18日、19日接连通过出资人组会议和债权人会议表决,整个过程推进迅速,反映出各方对尽快化解公司危机、保留上市平台的强烈共识。
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有明确清偿安排
根据已获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ST聆达对依法确认的普通债权制定了明确的清偿方案,以每家债权人为单位,对其债权中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部分,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获得全额清偿。其次,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将不再获得现金偿付,而是全部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进行抵债清偿。抵债的关键价格被确定为每股10.28元。据此折算,普通债权人每100元的债权,可获得约9.72股聆达股份的股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折算后股票数量出现小数,将采用“退一法”取整,债权人的实际获股数量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最终登记确认为准。
受损投资者行动指引:尽快申报债权
对于因*ST聆达信息披露违规而遭受投资损失的投资者而言,需要明确一个重要法律概念: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因虚假陈述行为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同样属于需要申报的普通债权。这意味着,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若希望通过重整程序获得清偿(现金及股票),必须主动、及时地向*ST聆达的管理人正式申报债权。只有经管理人审查并列入债权表,才能作为债权人参与后续的财产分配。如果未能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在本次重整程序中受偿的权利。受损投资者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咨询申报材料。该315团队的邓律师(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7月5日到2024年4月27日买入,并在2024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参与重整程序有望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