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找邻居要遗失的平板,愿给300元感谢费。谁知,邻居嫌钱少拒不归还,女子见状,笑笑离开了。没多久,邻居拍着大腿后悔不已,“早知道,拿300块就好了,现在得倒赔3500块!” 2025年4月,广西桂林一小区地下停车场里,李女士正弓着腰,撅着屁股,瞪大眼睛在地面上仔细搜寻。 “到底放哪儿了?怎么就找不到了呢?” 她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亮着停车场的平面图,脚步匆匆地在自己刚才走过的路线上来回踱步,从电梯口到车位,再到拐角的垃圾桶旁,几乎把每一寸地面都看了个遍,可就是没有手提袋的影子。 “要是只丢个袋子也就算了,那平板里还有我刚整理好的工作资料呢!” 李女士急得直跺脚,于是去了一趟物业办公室,让物业调取监控。 物业工作人员听完她的来意,很快调出了停车场的监控录像。 画面里,李女士下车时不小心把手提袋蹭到了地上,她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个穿蓝色夹克的男人路过,弯腰捡起了袋子,径直走向了另一栋楼的电梯。 李女士一眼就认出,那是住在同小区三栋的邻居。 之后,李女士在物业的陪同下,她拎着事先准备好的水果,敲响了邻居家的门。 门开了,邻居看到门外的李女士和物业人员,有些不解,“你们找我有事?” 李女士连忙挤出笑容,语气诚恳地说:“大哥,你好!我是二栋的小李,昨天我在地下停车场丢了个手提袋,里面有台平板电脑,监控显示是你捡到了,能不能麻烦你还给我?” 她怕对方不乐意,又赶紧补充道,“我知道你捡东西不容易,愿意支付300元感谢费,你看行吗?” 谁知,邻居一听这话,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语气不屑地说:“就300块?你这也太抠门了吧?这平板看着就不便宜,少说也值几千块,你就拿这点钱打发我?” 李女士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耐着性子继续劝说:“大哥,这平板是我去年买的,不算全新的。300块虽然不多,但也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就帮帮忙吧。” 物业工作人员也在一旁帮腔:“是啊,拾金不昧是美德,人家小李也挺着急的,你就还给她吧。” 可邻居把头一扭,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态度坚决地说:“不行!300块太少了,至少得给我1000块,不然这平板我就不还了!” 李女士看着他一副无赖的样子,心里的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但转念一想,现在翻脸对自己没好处,只好强压下怒气。 她又好言好语说了半天,邻居却油盐不进,死活不肯松口。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选择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了男子家,听完双方的陈述后,耐心地给男子讲道理:“同志,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这是法律规定的。人家愿意给你感谢费是情分,你不能仗着捡到东西就漫天要价。” 可男子油盐不进,梗着脖子说:“我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的,不给够钱,这平板就是我的!” 民警好说歹说,他就是不肯松口,协商最终以失败告终。 走出男子家的门,物业工作人员还在替李女士抱不平,李女士却突然笑了笑。 她心里已经有了主意,这邻居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非要占便宜,那就别怪她不讲情面了。 回家后,李女士立刻整理好证据——监控录像的拷贝件、报警记录、平板的购买发票,一纸诉状将男子告到了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他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 法院的传票寄到男子家时,他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把玩着那台平板电脑。 他瞥了一眼传票上的内容,不屑地冷笑一声,把传票扔到一边,“她还敢告我?我不去法院,看她能奈我何!” 接下来的日子里,法官多次打电话联系男子,想核实平板的现状,可男子要么直接挂掉电话,要么干脆不接。 他心里盘算着:只要我不出庭,不搭理他们,这平板就稳稳当当地归我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缺席审判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几天后,一份判决书送到了男子家。 法院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购买凭证和平板的折旧情况,判决男子赔偿李女士3500元。 看到判决书上的数字时,男子瞬间傻眼了。他手里的平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整个人都僵住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猛地回过神来,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懊悔地捶胸顿足:“哎呀!我真是猪油蒙了心啊!早知道就收下那300块感谢费了,现在倒好,平白无故要赔3500块,真是亏大发了!” 捡了平板嫌300元酬金少,非要狮子大开口,最后倒赔3500元。老话讲贪小便宜吃大亏,这真是活生生的教训,做人呐,千万不要让贪念遮住了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