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评论(评论员黄中元)近日,《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在构建生育支持体系、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将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法治轨道,不仅是对“最柔弱群体”的制度呵护,更是对社会长期以来“生养焦虑”的实质性回应。
这项立法最显著的意义,在于以法律形式推动婴幼儿照护从“家庭私事”向“社会公共事务”的观念转变与制度确认。《草案》涵盖托育机构设置、从业人员资质、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全方位内容,着力构建系统、规范的托育服务制度框架。这一顶层设计,体现了国家以法治力量分担家庭养育压力的决心,为年轻父母提供了除“老人帮忙”和“高价私托”之外的可靠选择。
本次托育立法,直击当前低生育率背后的核心痛点——高昂的养育成本与沉重的照护负担。当“负担重、没人带、不敢生”成为许多家庭的现实难题时,规范化、普惠性的托育服务无疑是一剂“减压良方”。它不仅有助于解放家庭劳动力、促进性别平等,让年轻人特别是年轻女性不用被迫在职业发展与育儿责任间艰难取舍,更能从早期奠定人口素质基础,切实推动“幼有所育”从承诺走向现实。
当然,托育立法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环,需要与产假政策、住房支持、教育减负、税收优惠等举措协同发力,形成覆盖“生、养、育”全周期的支持网络。只有当年轻人感受到生育不再是“难以承受之重”,人口高质量发展才能拥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立法彰显社会进步,但更关键的是落实。草案中专门设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章节,预示着后续配套与执行监督的重要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资源均衡,普惠性托位的供给数量,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与待遇保障,服务质量与安全监管……这些具体问题,仍需我们在实践中细致探索与不断完善。
《托育服务法》立法进程的推进,意味着婴幼儿托育从“家事”到“国事”的转变,释放出国家以制度创新应对人口发展趋势的明确信号。这项关乎千家万户福祉的立法,不仅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更承载着对家庭未来的支持、对社会活力的滋养。
期待这项立法在经过充分审议完善后早日实施,让更多家庭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感受到养育的温暖、幸福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