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凌晨,四川一女子被浓烈的烟味呛醒。味道是从楼下邻居家厕所的排气管倒灌进来的。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她忍无可忍,冲下楼敲响了邻居的门。 男邻居开门后非常不解,反问:“我在自己家抽烟,有什么问题?”两人争执不下,男子最终选择报警。 警察到场处理。民警的调解很明确:在私人场所抽烟,属于个人自由,建议双方协商。 这件事的争议点就在这里:一方认为,关起门来在自己家,做什么都是自己的权利。另一方认为,当你的行为(比如抽烟)产生的后果(比如烟味)已经实实在在地侵入并影响了我的居住环境时,你的权利就该有边界。 谁有理?似乎都有一点。怎么解?目前无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