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林某某、马某某等人以“代理退保”名义实施敲诈勒索案等。
当下金融黑灰产有什么特点和危害?公安机关该如何应对?近日,记者专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金融犯罪侦查处处长乐纲,请他就相关问题作出解读。
记者:当前,金融黑灰产包括哪些类型?主要特征是什么?呈现怎么样的态势?有怎样的危害?
乐纲:金融黑灰产包括信贷领域的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的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有以下特征:
一是运作模式产业化,已形成由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构成的完整产业链条。二是从业人员职业化,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机构贷后投诉规则,在利益驱使下相继加入“反催收”等团队,对不法行为推波助澜,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三是传播扩散网络化,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流量平台获客,后通过点对点、一对一方式或专属群诱导获利,已经成为金融黑灰产的主要套路。四是作案手段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给识别发现有关行为造成困难。
目前,金融黑灰产持续滋长,并借助互联网快速蔓延,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记者:今年,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此次行动的重点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
乐纲:今年,我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经侦部门在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支持下,围绕非法贷款中介、职业反催收、代理退保等重点方向,循序推进研判经营和核查打击,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等单位支持下,金融监管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送大量黑灰产线索。经专题研判,部分线索已落地实现成功打击。地方公安机关广辟情报来源,开展多维研判,批量挖掘职业化犯罪线索,牵动相关部门警种开展落地打击。各地坚持稳妥审慎,在深度经营并扎实做好涉稳风险评估基础上,依法查处了多起重大案件。此外,各地还加大宣传防范力度,将集群打击行动和配合行业风险治理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剖析典型案件手法等,揭示非法中介等黑灰产的运作模式、行业危害和治理策略,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中有哪些难点?
乐纲:金融黑灰产往往借助合法外衣,相对较为复杂隐蔽。相关法律法规对黑灰产的法律定性模糊,缺乏对应罪名,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制约了打击治理成效。例如,信用卡反催收相关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缺少直接对应的罪名,其实施的行为主要是协助持卡人骗免息费或修改征信的帮助行为,当前对获益相关持卡人认定刑事责任较难,非法中介也难以入罪。
在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中,行政、民事、刑事行为交织,不法分子长期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查处难度大。此外,非法金融中介活动往往借助网络技术进行,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且犯罪国际化趋势愈发明显,线索获取难度大。
记者:想从根源上治理金融黑灰产,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乐纲:一方面要推动源头治理。持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征信、车辆、保险、住房等金融信息共享力度,滚动筛查失信客户及非法中介名单,提高监管、审查和甄别能力。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非法中介代理行为,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
另一方面应推动完善监管。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和客户投诉考核标准,对用户本人和非法中介加以区分并独立评价;调整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的记入标准,回归“减费让利”政策本源。发挥行业优势,对职业代理人等中介活动特征进行群体画像,做好异常特征筛查。建立针对非法中介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异常机构名单共享机制,发挥行业力量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