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憋屈了!”重庆,男子独自抚养13个月大的女儿,好让妻子安心在外省打工,他却意外得知女儿并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一刻,男子只想着离婚,要妻子给回抚养费,但多个部门介入调解,他只好念及旧情,不再追究抚养费。 真是太欺负老实人了,男子看着眼前13个月大的女儿,内心五味杂陈,回想起这13个月的时光,他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着女儿,如今事实告诉他,他的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他看着眼前的亲子鉴定报告,事实面前,他依然无法相信,他依然觉得这是假的,他带了13个月的女儿,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他也不相信,自己就是个接盘侠,他真心真意地对待妻子,妻子怎么可能背叛他,给他生了一个不是亲生的孩子。 看着眼前的女儿,男子依然回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幸福依然回荡在他心中。 他和妻子是在2022年5月份的时候结婚的,那时他们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共赴人生,他对妻子一心一意,发誓要和妻子白头偕老。 结了婚之后,经过努力,妻子怀孕了,并且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面对女儿的降临,男子觉得自己的人生完整了,有温柔的妻子,有可爱的女儿,生活有奔头了。 为了让妻子更好地恢复,他承担起了照顾女儿的责任,他熬了很多个夜晚,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就是为了让妻子睡个整觉。 可以说,他们的女儿,妻子只负责生,他负责照顾。 男子真真切切地担起了这个重责,在妻子恢复身体后,他更是同意妻子外出打工,他一个人独自抚养女儿。 妻子果真出去打工了,男子为了抚养女儿,又当爹,又当妈,真的是熬了一日又一日。 一岁大左右的孩子,要照顾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带过孩子的都知道,这么大的孩子需要全职照看,大人不能离开半步。 可怜的男子,他又要工作养孩子,又要照顾孩子,还要干家务,他就如超人般的存在。 为了妻子能更好地发展自己,为了女儿,更加健康地成长,男子只能全力以赴。 他以为自己只有无私地付出,才能赢得幸福的生活。 可就在他日以继日地照顾中,他从别人的闲言碎语中,也从自己的感受中,慢慢地感觉女儿不像他。 他又联想妻子对他的态度,他也在慢慢地怀疑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他也曾以为自己的感受是幻觉,是累出来的。 时间一长,男子难抵煎熬,最终做出了决定,做亲子鉴定。 当结果出现在他眼前,一切既成事实,他依然不可置信,女儿果然不是他的。 那一刻他太憋屈了,这怎么可能,妻子怎么可能欺负他这个老实人,妻子怎么可能把他当接盘侠了。 可这一切都是真的,女儿就是不是他亲生的,不管他相不相信,这都是事实。 他看着13个月大的女儿,再三考虑,他决定面对现实,他要把女儿给回妻子,他要拿回应拿的抚养费,他不能白白地这么憋屈下去。 他将妻子叫了回来,坚决提出离婚,并且要妻子赔偿抚养费。 可事情却不遂他愿,妻子不愿意给回抚养费,双方闹了起来,后来多个部门就介入调解。 经过调解,男子觉得他和妻子还是有感情的,他也念及旧情,就没有要妻子的抚养费,但是他不再抚养女儿了,而是把女儿给回妻子,反正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不舍,他也不愿养了。 幸好男子是发现得早,才13个月,要是女儿13岁才发现不是亲生的,又或者养大成人之后才发现,那才真的是舍不得。 即使如此,男子每每想起这件事,内心还说非常难受。 那么男子是否可以要妻子给回抚养费呢? 1、女儿不是男子亲生的,那么他没有抚养的义务,他的妻子才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但男子也抚养了13个月,这13个月的抚养费,男子是可以让妻子补偿给他的。 2、如果妻子知道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还瞒着男子,那么这就是欺诈抚养,男子还可以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男子来说,自己辛辛苦苦拉扯13个月的女儿,却不是亲生的,这对他来说,这真的是很大的打击。 那么你觉得男子应当向妻子要回抚养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