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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命卓荣泰“拒绝副署”“立法院”通过的财划法修正案,为此竟然编出“在野独裁”

赖清德命卓荣泰“拒绝副署”“立法院”通过的财划法修正案,为此竟然编出“在野独裁”这种荒谬至极的名词。明明从头到尾就是他输不起,都“大罢免大失败”了还不消停,如今又厚颜无耻到演“被害者”,既能假装中立来协调行政、立法纠纷,甚至可表现出一副“反独裁”的姿态,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民进党已开始做一堆“懒人包”,开启翻天覆地的洗脑宣传,说什么“副署”是“行政院长”的权力而非义务,“不副署”也不一定代表就是不支持“总统”,而是替被迫公布法令的“总统”对付“立法院”。其实说来说去,哪有那么复杂?就是赖清德输不起,连最激烈的“大罢免”都搞过了,发现还不如“耍赖”最管用,就来个“不副署”、“不执行”,你奈我何? 赖清德找到的巧门,就是“宪法”规定“总统”依法必须公布“立法院”通过的“法律”,“须经“行政院长”之副署”,这其实就是上世纪九零年代李登辉主导修“宪”,最后修出的“总统制”、“内阁制”混合乱制,或者实际上就是“总统”绝对掌权的“大总统制”。 正常来说,行政机构如非要对抗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尤其是在打回立法机构“覆议”仍维持通过的情况下,那就必须承担极大的代价,也就是行政机构提“解散国会”,或立法机构提“不信任案”(倒阁)。 但在台湾的制度下,真正掌权的其实是“总统”,就算“立法院”提倒阁,最多也只是赖清德再换另一个“替死鬼”做“行政院长”。况且,赖清德也可以坚持不换掉卓荣泰,按规定提出“解散立法院”,反而是“立委”要重新改选,然后就算仍是蓝白掌握“立法院”多数,赖清德照样可以随他意任命“行政院长”,因为“行政院长”也不必“立法院”同意,而且赖清德都不必下台。 现在赖清德就看准了这点,索性也不必大费周章罢免一个个在野党“立委”,反正就来个大摆烂,你在野党“立委”不爽就去提倒阁吧,然后我顺势解散你们!你们若不敢,我赖清德就说你们也“默认”通过的法律有问题,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输,还能鼓舞民进党支持者重燃热情,让民进党里那些蠢蠢欲动想逼宫的势力,也只能“团结”服从我赖清德的领导。 当然,赖这么做很可能激怒中间选民,使他得不到民进党支持者以外的票。但他现在就想先巩固基本盘,何况离明年九合一选举、2028年“总统”大选都还有好一段时间。更别说民进党支持者虽只占约四成,但另六成却相当松散(分成国民党、民众党支持者和中间选民),未必能成功整合与他分庭抗礼。 至于现在蔡正元喊出“弹劾总统”,但弹劾必须由全体“立委”二分之一提议,再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才能送交不低于十人的“大法官”组成的“宪法”法庭去审理。但目前“大法官”只有八名,缺额“大法官”也都将由赖清德提名,不可能做出不利赖清德的判决。再说蓝白加上无党籍“立委”,也达不到三分之二门槛,若真能达到这人数,那也不必搞弹劾,连“总统”罢免案都可成立,就直接交人民投票罢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