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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闹大了!近日报道,山西太原,男子家里温度低于18度,就向热力公司投诉,没想到

这下闹大了!近日报道,山西太原,男子家里温度低于18度,就向热力公司投诉,没想到,工作人员偏偏等到中午上门,而且专测阳面的房子,正当男子提出质疑时,他又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上门的工作人员佩戴的记录仪上面还印有警徽,男子表示无法理解。 太原这位住户家里的暖气,十多年来就没真正热乎过,140平米的房子,阳面两间屋子靠中午太阳晒着能勉强到20度,阴面卧室常年十四五度,大冷天穿着棉袄还得裹毯子。 今年12月室外5度那天,家里温度计明晃晃指着17.5,离供热标准差了0.5度——就这0.5度,让他和热力公司的矛盾彻底撕开了口子。 第一次测温人员上门是中午十一点,四个穿便衣的男人,没穿带公司标志的衣服,没掏工作证,进门连鞋套都没套。 住户看着他们直奔阳面主卧,把温度计往朝南的窗台上一放,阳光正晒着玻璃,水银柱蹭蹭涨到21度。“阴面那两间呢?”住户追问,对方头也不抬:“测达标就行,签字吧。”住户指着朝北的次卧,暖气片摸着温吞,墙上的温度计15度,对方连理都没理。 第二次上门是下午三点,还是那拨人,这次住户注意到其中一人胸前挂着个记录仪,金属外壳上明明白白印着警徽。 “你们热力公司的记录仪,咋带着警察的标志?”住户拍照时,对方慌忙用手遮挡,支吾说是“公司发的”,后来住户发现,这个型号的记录仪是多地公安采购的警用设备,市场上根本买不到带警徽的版本。 更让人不安的是测温时间的选择,北方冬季昼夜温差大,中午12点到下午2点是一天中室温最高的时段,阳面房间靠日照能比实际供热效果高出3-5度。 住户提供的照片显示,11月7日那次测温是下午五点,天已经擦黑,但12月18日的测温特意选在下午三点——太阳还没落山,朝南的窗户仍有阳光直射。 这种“掐点测温”的操作,让住户怀疑热力公司故意规避低温时段,把本应24小时持续的供暖,变成了“阳光供暖”。 警徽的出现让事件性质变了味,根据《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警徽是人民警察专用标志,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 热力公司后来解释是“服务记录仪”,但外壳上的警徽并非装饰图案,而是与警用设备完全一致的浮雕标志,住户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起初认为“没穿警服就不算违法”,直到记者搬出法律条文,才承认“确实违规”,承诺约谈公司负责人。 这里面藏着两个深层矛盾:一是供热服务的专业性缺失,按照行业规范,入户测温应避开阳光直射时段,至少测量卧室、客厅等三个以上房间,记录测温时间、位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但这些流程在住户家全被简化成“阳面中午测一次”,连基本的服务规范都没做到。 二是公权力符号的滥用,警徽代表执法权威,热力公司作为企业,用带有警徽的设备入户,客观上会让居民产生“被执法”的压迫感,尤其在双方因温度争议僵持时,这种符号暗示容易激化矛盾。 住户提到的另一个细节是,当他要求检测供暖管道的进出水温度时,测温人员当场拒绝,进出水温是判断供热质量的关键指标,进水温度低于45度、回水温度低于35度,通常意味着供热功率不足,但测温人员回避这个核心数据,只盯着室温做文章,暴露出企业不愿直面供热系统本身的问题。 事件发酵后,热力公司在情况说明中提到住户“自行改装地暖”影响供热效果,但住户反驳说改装是经物业同意的,且同一栋楼其他改装户温度达标。 这种各执一词的背后,是老旧小区供热改造的历史遗留问题——十几年前的集中供暖改造,可能存在管道设计不合理、热损耗过高等问题,而企业不愿承担改造成本,转而将责任归咎于用户。 最值得深思的是基层执法者的法律认知,派出所民警最初认为“零售记录仪可以带警徽”,这种误解反映出警徽使用规范在基层的普及不足。 事实上,即使记录仪本身不是警用装备,私自添加警徽图案仍涉嫌违法,就像有人买了普通水杯,刻上国徽当纪念品,同样属于违规。 这场由0.5度温差引发的风波,本质上是民生服务的信任危机,当居民发现测温变成“表演”,企业用公权力符号震慑用户,基层执法对明显的违规行为反应迟钝,供热这件“天大的小事”就不再只是温度问题,而是关乎公共服务的公信力。 老百姓要的其实很简单:冷了能找到人解决,测温测的是真实温度,工作人员亮出真实身份——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在这个冬天的太原,却显得格外艰难。 信源: 央广网2025-12-24 ——网传“热力公司人员戴警徽记录仪入户测温”,公司回应:为服务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