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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女子介绍自己的闺蜜给丈夫认识,结果两人在一起了,女子痛心疾首,直接起诉

陕西安康,女子介绍自己的闺蜜给丈夫认识,结果两人在一起了,女子痛心疾首,直接起诉两人犯重婚罪,结果丈夫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但闺蜜却无罪。给出的理由是,闺蜜从来没有公开过两人的关系,结果女子直接找到闺蜜的两名员工提交了新证据,并且带着自己的儿子一并出庭作证,闺蜜直接傻眼了。 女子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自己的丈夫,当时对方还一穷二白,女子的父母还不同意他们两人结合在一起,觉得和这个男子没有未来,但是女子觉得父母的观点太短浅,没有看到男子的优点,因此执意要嫁给对方,并且还是远嫁。 你还别说,结婚后的丈夫真的特别优秀,为了养家糊口,他开始做起了建材生意,生意是越做越大。 而女子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贤内助,在生意顺风顺水的时候,她在家相夫教子,在生意有坎坷的时候,她挺身而出,直接出面拉生意,将两人的事业打拼得顺风顺水。 后来孩子越来越大了,既要顾及孩子的学业,又要顾及公婆,因此女子也慢慢淡出了事业,回到了二线,成为托举丈夫的那个人。 在这期间,女子也开始保养自己了,看着身边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即使和自己同年的也是风韵犹存,而看看自己为了打拼事业,没日没夜熬得焦头烂额,眼袋也出现了,脸上的黑斑也出现了,因此就开始去练瑜伽,想要从内到外调理。 在这个时候她就认识了瑜伽馆的潘某,两人都属于事业型的,有共同的语言,这一来二去,两人就甚是交好,成为了好闺蜜。 后来闺蜜也听说了女子家的实力,也见证了他们家的产业,就有意更加靠近,想和她成为天底下最好的朋友。 闺蜜的目的只有一个,留住顾客,其次想让女子帮忙拓展业务,要知道女子也是杀伐果断的,前些年在商场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女子也知道自己的实力,这么久没有在外面活动了,认识的人也少了,倒是自己丈夫一直都在外面结识新人,如果让他帮闺蜜推荐人,那肯定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再加上他们的生意不错,赚得盆满钵满,他们认识的人当然也不会差,每个家庭不说几十万,起码也是上百万,要是来练个瑜伽调理一下身体,谁还缺那部分钱呢? 有了这种想法,再加上闺蜜又在旁边催促,女子便说服丈夫和闺蜜见上一面,再让他帮忙介绍客户过来,也算是为闺蜜分忧解难了。 可是这两人一见面,却对上了眼,一个是商场上风流倜傥的人物,一个是瑜伽馆风韵犹存的少妇,这俩人在看向对方的那一刻,心中就有不一样的情愫。 女子是在2021年6月份介绍他们认识,结果8月份自己的丈夫就带着对方去堕胎了。 女子在自己的车中发现这一幕的时候,头都大了,她后悔不已,但没办法,她心中的那股倔劲又上来了,既然你们双双背叛自己,自己也不肯让你们好过。 她趁着儿子被丈夫带到潘某那里去居住的时刻,悄悄跟在后面,她躲在角落听到那两人互称爱侣,还让自己的儿子叫她妈妈,还哄骗自己的儿子说:“好区分,你就叫你的亲妈叫姑妈妈吧!” 女子一听整个人都失魂落魄,但她马上就振作起来,因为律师告诉过她要找出他们构成重婚罪的证据,必须要找到他们同居的证据,因此她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 就这样拿到证据后,女子直接起诉两人犯了重婚罪,要求判刑,自己的丈夫毫无疑问逃不过这一劫,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而潘某则说没这回事,自己从来没有公开过自己和对方是恋人关系。 就这样,一审、二审都判潘某无罪,女子不服,提起再审,她说已经收集了更多的证据,一定会将潘某送进去。 此时,她的儿子也站在了她这一边,虽然才十几岁,但是他并没有退缩,因为他爸爸带着他去过潘某的家,并且还让他叫对方妈妈,这是有力的证据。 另外,女子还找到了潘某的两名员工,他们也愿意出来作证,因为同为女人,不愿意袖手旁观,他们证实潘某当着他们的面亲口叫女子丈夫为老公,足以证明他们就是恋人关系。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点开庭,但是女子的儿子出面作证,让女子非常自责,她看着儿子小小的身躯要面对这样的场景,她流泪了,大家的心情都不能平复,因此当庭并没有宣判。 大家都非常关注这件事情,到底潘某能不能进去?到底女子提交的证据能不能成为扳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大家拭目以待吧! 1、女子指控潘某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证明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儿子及员工的证言证明两人对外以夫妻相称,若法庭采信,潘某可能构成重婚罪。 2、丈夫婚内转账给潘某的行为无效,女子有权追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丈夫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违背公序良俗,女子可起诉要求潘某全额返还,且无需返还潘某转给丈夫的款项。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都市现场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