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个新闻, 差点被吓一跳
卖点干笋花生
命就没了
福建福安这事儿,看得人后背发凉。
撞倒、后脑着地、昏迷不醒。
那个穿制服的就在旁边看着,愣是不打120,反倒是旁边的商户急得跳脚救人。
出了事,单位那个熟练的切割动作,比现场的暴力更让人心寒:“临时工”、“个人行为”。
衣服是你们发的,岗是你们让上的,权利是你们给的,现在人死了,就成了“路人甲”惹的祸?
五天才刑拘,只愿意垫付丧葬费,这算盘打得未免太精。
老百姓图个生计,你们图个省事。
别拿“临时工”当万能的防火墙,权力的触角伸多长,责任的边界就得守多严。
这世道,不能让那身制服成了行凶的胆,更不能让“临时”二字成了逃责的伞。
有网友评论“真的破防了!老人卖点干笋花生讨生活,却遭横祸,倒地后穿制服的旁观不施救,后续还拿“临时工”搪塞!
衣服是单位发的,岗是单位排的,凭啥出了事就撇得一干二净?
别让那身衣服,成了漠视生命的底气!”
福建福安这事儿真的越想越气!老人卖点干笋花生讨生活,却遭横祸,穿制服的旁观不救,单位还拿“临时工”甩锅,也太寒心了!
衣服是单位发的,岗是单位排的,凭啥出事就撇干净?
“临时”不能当逃责理由,管理和责任得跟上,别让那身制服寒了老百姓的心!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评论区聊一聊临时工 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