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有一种陋习叫“典妻”,穷人家低价将自己老婆“租”出去3至5年,给40、50岁的老头生孩子,等生完孩子后,这些女人又被迫与孩子骨肉分离,回到原来的夫家。
夜花轿停在村口老槐树下时,春宝娘怀里的孩子还在咂嘴。
红盖头蒙住眼睛前,她看见原夫蹲在墙根抽烟,火星明明灭灭,像极了她这三年的日子。
典期从签契约那天就算起,100块大洋压在桌上,原夫数钱的手都在抖,却没看她一眼。
契约上的字认得不全,但“典期三年”“生育归属”“不得回原家”这几条,是族长用红笔圈出来的。
受典方是邻村秀才,原配生不出孩子,又舍不得娶妾花钱。
春宝娘被塞进花轿时,原夫的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三脚。
她后来才知道,那100块大洋,一半还了赌债,一半买了头牛。
在秀才家的日子,白天伺候老的小的,夜里被锁在西厢房。
肚子大起来那天,秀才娘子炖了鸡汤,却盯着她的肚子说“要是个丫头,这三年就白折腾了”。
她摸着隆起的小腹,想起自己3岁的春宝,临走时孩子拽着她衣角哭,原夫硬生生掰开了那只小手。
生下秋宝那天,秀才放了鞭炮。
孩子刚满月,契约到期的日子就到了。
她抱着秋宝喂奶,秀才娘子突然抢过去,塞进奶妈怀里。
“走吧,钱货两清。
”原夫来接她,还是那身破棉袄,只是牛栏里多了头黄牛。
回家路上,她问孩子怎么办,原夫说“主家的种,跟你没关系”。
村里的人见了她,眼神躲躲闪闪。
春宝病了一场,见她回来,躲在奶奶身后叫“阿姨”。
她想抱抱,孩子却哭着跑开。
夜里她缝补衣服,指尖磨出的茧子蹭过布料,想起在秀才家给秋宝做的小棉袄,针脚密得像要把母子俩缝在一起,可终究还是拆了。
后来她听人说,秀才家给秋宝请了先生,孩子聪明,认得不少字。
她蹲在河边捶衣服,水面映出自己的影子,鬓角有了白头发。
远处传来私塾的读书声,她分不清是春宝还是秋宝的声音,只是手里的棒槌,一下下砸在衣服上,也砸在那些没说出口的念想里。
1950年春天,村支书带着《婚姻法》挨家挨户宣传。
当念到“禁止买卖婚姻,废除封建陋习”时,春宝娘正给春宝缝新书包。
孩子凑过来看,指着“婚姻”两个字问她念什么。
她摸着孩子头上的旋儿,那里和秋宝的一模一样。
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摊开的书页上,那些曾经压得她喘不过气的“典妻”二字,终于被新的字迹盖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