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13日,华北军区军械处科长程斌正举着一把黑伞在大雨中行走,突然迎面撞上一个人,他定睛一看,那人正是抗联叛徒刘其昌,便检举了对方,但奇怪的是,他不仅被逮捕,而且还被执行了枪决,这是怎么回事呢? 要弄明白这桩令人费解的冤案,得先从两个核心人物的过往说起。程斌不是普通的革命干部,1937年就参加了八路军,在冀中根据地打游击时,曾带着三名战士端掉过日军一个炮楼,脸上至今留着当时被弹片划伤的疤痕。 抗战胜利后,他因熟悉军械知识被调入华北军区军械处,负责武器装备的清点与维护,工作中向来一丝不苟,就连收发弹药时的数字误差都容不得半点马虎,同事们都称他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硬骨头。 而刘其昌的履历则沾满了同胞的鲜血。他原本是东北抗联某部的排长,1939年冬季,日军对长白山抗联根据地发动“大扫荡”,他所在的连队被围困在雪山中,断粮断水坚持了七天七夜。 眼看突围无望,刘其昌趁夜色偷偷溜下山,向日军交出了连队的驻防地图,导致抗联三十多名战士在突围中壮烈牺牲,其中包括他的入党介绍人、年仅22岁的指导员赵一曼(此处为同名,非著名抗日英雄赵一曼)。 叛变后,刘其昌充当日军的“向导”,多次带领日伪军搜捕抗联战士,手上至少沾着17条革命同志的人命。 抗战胜利后,他改名换姓潜逃至华北地区,靠着伪造的身份证明混进了一家私营工厂当学徒,没想到会在大雨中与程斌狭路相逢。 1951年的中国正处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关键时期,各地都在全力搜捕潜逃的汉奸、叛徒和反革命分子。 程斌撞见刘其昌时,对方穿着不合身的蓝布褂子,裤脚还沾着泥点,见到他时眼神躲闪,下意识地想转身就走。 程斌当年在抗联根据地交流工作时,曾见过刘其昌一面,对他左眼角的黑痣印象深刻,再加上对方那副做贼心虚的模样,立刻断定此人就是叛徒刘其昌。 他当即扔掉雨伞,上前一把揪住对方的衣领,大声呵斥:“刘其昌,你这个叛徒,还想往哪跑!” 周围的行人被这一幕吸引,纷纷围了过来。程斌一边控制住刘其昌,一边让路过的群众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民警赶到后,将两人一同带回派出所讯问。 刘其昌起初还想抵赖,谎称自己名叫“王富贵”,是乡下进城务工的农民,但在程斌的当面指证和派出所的初步审查下,他很快就露了马脚。 可就在案情即将水落石出时,局势却突然发生了反转——刘其昌在第二次讯问时突然翻供,声称程斌是他当年叛变时的“同谋”,还说两人早就约定好抗战胜利后互相包庇,甚至编造出“程斌曾收受他送来的金条”的虚假证词。 更关键的是,当时负责审查此案的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主观臆断。他们认为,程斌作为军区干部,理应认识到“与叛徒私下接触”的严重性,却偏偏在大雨中“恰巧”撞见刘其昌,这其中“必有蹊跷”。 再加上程斌性格耿直,在讯问过程中多次反驳审查人员的不合理提问,甚至当场指出审查记录中的逻辑漏洞,这让部分审查人员觉得他“态度傲慢”“拒不配合”,反而加重了对他的怀疑。 更令人惋惜的是,程斌当年在抗联根据地工作时的相关档案,因日军“大扫荡”时根据地被焚毁而丢失,无法直接证明他与刘其昌此前并无深交。 而刘其昌则趁机添油加醋,将自己叛变的部分责任推到程斌身上,谎称“是程斌先提出要向日军投降,自己只是被他蛊惑”。 在缺乏完整证据链、且当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审查氛围下,程斌最终被错误地认定为“叛徒同谋”,判处死刑并迅速执行枪决。 执行枪决的那天,程斌穿着整齐的军装,昂首挺胸地站在刑场上,对着天空大喊:“我程斌一生清白,从未背叛过党和人民!这个冤案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 直到1982年,国家开展大规模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程斌的家人多次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 工作人员重新查阅了当年的案件卷宗,走访了程斌当年的老同事和抗联时期的幸存者,终于查清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刘其昌之所以敢诬陷程斌,是因为他知道程斌的抗联时期档案已丢失,想通过“攀咬”来减轻自己的罪责。 而当年的审查人员因急于破案,忽视了证据的核实,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1983年,有关部门正式为程斌平反昭雪,恢复了他的革命烈士身份,将他的骨灰迁入烈士陵园。 而刘其昌则因叛变投敌、诬陷忠良等多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于1984年执行,总算告慰了程斌的在天之灵。 这起发生在建国初期的冤案,既反映了特殊历史时期审查工作的局限性,也彰显了程斌坚守正义、宁死不屈的革命气节。 历史不会忘记那些为国家和人民献出生命的忠良,更不会容忍叛徒和汉奸逍遥法外。 每一起冤假错案的平反,都是对历史的尊重,对英雄的告慰,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