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男子性侵醉酒女子,还发视频到群里炫耀,获刑3年2个月!网友:不作就不会死,女人给你机会,你却发到群里炫耀,判你死刑才对得起你! “不作死就不会死!”男子性侵醉酒女子还发群炫耀,终获刑3年2个月引众怒 “这简直是自掘坟墓!”近日,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性侵案引发全网愤怒。26岁男子邹某趁女子醉酒实施性侵,事后竟将现场视频发至微信群炫耀,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网友怒斥:“女人给你机会逃离罪恶,你却用炫耀把自己送进监狱,判得太轻!” 醉酒女子遭侵犯,施暴者竟拍视频“分享” 据检方指控,今年3月某晚,邹某与受害女子林某(化名)在酒吧饮酒。林某因醉酒意识模糊,邹某见状心生歹念,将其带至附近酒店开房实施性侵。过程中,邹某不仅未停止侵害,还掏出手机拍摄视频,事后更将视频发至一个20余人的微信群,配文“今晚的战利品”,引发群成员震惊与谴责。 次日,林某醒来后发现异常并报警。警方迅速锁定陈某,在其手机中查获未删除的完整视频,铁证如山。面对审讯,邹某承认罪行,却辩称“她当时没反抗,我以为她愿意”。法律专家指出,醉酒状态下无法表达有效同意,邹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拍摄并传播视频的行为更涉嫌侮辱罪,应数罪并罚。 炫耀视频成“自首证据”,网友:死刑才解恨! 案件审理中,邹某的“炫耀”行为成为关键转折点。原本试图以“酒后乱性”减轻罪责的他,因主动传播犯罪证据,被法院认定“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同时因视频传播对林某造成二次伤害,责令邹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集体声讨:“女人给你机会停止犯罪,你却用炫耀践踏她的尊严!”“这种人不判死刑对不起受害者!”也有理性声音提醒:“法律需坚守罪刑相适应原则,但道德谴责永不过界。” 法律严惩背后:性犯罪中的“炫耀心理”有多危险? 心理分析师指出,邹某的行为折射出部分性犯罪者的扭曲心态:通过炫耀满足控制欲,将暴力行为视为“成就”。这种心理不仅加剧对受害者的伤害,更可能煽动他人效仿,形成恶性循环。 此案也为社会敲响警钟:面对醉酒或意识不清者,任何性接触都可能构成犯罪;而拍摄、传播性侵视频,更是对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挑衅。正如法官所言:“自由止于他人权利边界,任何挑战底线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不作死就不会死 性侵醉酒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