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知后觉,一位处理纠纷的法务朋友点破:那些“不退定金”的合同,设计时就算准了普通人耗不起。 他说,真正可怕的不是条款本身,而是它背后那套完整的“劝退”逻辑。比如,有些合同会把违约情形写得特别模糊,或者把消费者的举证责任拉得极高。一旦你想维权,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和潜在成本,早就远超那笔定金了。他们赌的,就是大多数人最终会选择“算了”,因为生活里要应付的事太多,实在没力气死磕到底。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明明占理的一方反而显得孤立无援。 现在一想到我们签合同时那股爽快劲,就觉得后背发凉。你们在买车、装修或者报什么课程的时候,遇到过这种让你有苦说不出的“霸王条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