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大惊小怪,听风就是雨。就算私聊发淫秽信息在“新规”中也算违法?
近日,有些媒体,尤其是一些自媒体博主对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或者提出质疑。
其实,这事并没那么那么严重,并不是某些网友想象中那样。
所谓的“新规”并没有多新,只是在原来规定的条款基础上稍加修改,仅此而已。
如果提到所谓的“违法”,其实在新规实施之前,过去和现在传播淫秽信息也是违法的。
关于这件事,我个人觉得,有两个前提不能忽视。
一是,相关行为是否已经危害公共治安,造成不良影响。
也就是说,如果朋友之间,或者夫妻之间,通过网络发送一个小视频,并无大碍。
这样做违法吗?
应该是违法的,但一般不会被处罚。
二是,接受相关信息的对象如果没有举报,应该也不会被处罚,原因同上。
当然,如果对方明确表示反感,你还继续发送那些信息,那就要准备承担相应后果了。
这不是性骚扰吗?
除此之外,关于“淫秽”,是有明确界定的,和“不雅”并不能简单画上等号。
就拿那种小视频举例,发到群里肯定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私聊,只要不是恶意发送,或者对方没有明确提出反对,也不必过分担心被处罚。
当然,更稳妥的做法就是不要发送那样的小视频。
我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以上这样理解对不对。
各位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