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短视频恶意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营销,不仅损害公众权益,而且严重侵蚀社会信任基础。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短视频领域乱象,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净化内容生态。近日,江苏连云港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起虚假摆拍网络违法违规案件。
案件一:自媒体诱导爷孙俩摆拍卖惨被警示约谈
12月3日,某短视频平台账号“*雪*”(粉丝数170.4万)发布一则爷孙在集市卖白菜的视频,声称“爷爷的愿望是吃上一顿肉”,引起网民关注。赣榆区网信部门发现后,会同区公安部门迅速联动核查。经查,视频中的爷孙证实,该视频实际拍摄于2024年底,孙女陪同爷爷赶集时,短视频账号“*雪*”负责人汪某请其配合拍摄,并承诺给予回报。事实上,该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不存在“吃不上肉”的情况。汪某设计虚假情节、诱导未成年人摆拍卖惨,时隔一年上传虚假视频,违反公序良俗、扰乱网络秩序,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经调查取证,赣榆区网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约谈训诫汪某,要求其立即整改清理相关违法违规内容,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不得通过虚假摆拍、设计不良剧情等方式博取流量牟取利益。汪某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传播真实、健康内容。
赣榆区网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约谈汪某。
案件二:自媒体虚假摆拍炒作引流被约谈、限制直播
近日,网民向灌云县网信部门举报,属地自媒体账号“**张**”(粉丝数10.5万)存在虚假摆拍、恶意炒作、违规引流营销等问题。网信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该账号负责人张某在运营账号过程中,通过演绎情感纠纷、虚假摆拍博流量,在直播间辱骂他人,多次提及违法内容,对网络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灌云县网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张某所在镇相关部门对其约谈。执法人员指出其账号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清理不良内容。张某表示,将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平台规则,积极传播健康内容。目前,该自媒体账号被平台限制直播。
灌云县网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约谈张某。

普法小课堂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或者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
(二)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
(三)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四)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雷同低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五)利用突发事件煽动极端情绪,或者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机构名誉,干扰组织机构正常运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七)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八)违规批量注册、囤积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九)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图片版权均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