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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部条例实践看吕梁立法探索

吕梁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全力打造“志愿之城、好人之城、温暖之城、文明之城”纳入全市20件大事要事。吕梁市委社会工作部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起草了《“志愿吕梁”建设可行性研判报告》,提出《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立法建议,得到市委孙大军书记亲自批示认可,并被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今年7月30日,该条例被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省志愿服务立法工作打造了样板,也为吕梁地方立法十周年交出了一份厚重的民生答卷。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携手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市人社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前往兴县、孝义、汾阳等地,就志愿服务工作展开立法调研,并系统梳理出当前吕梁志愿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带着这些调研成果,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起草了《“志愿吕梁”建设可行性研判报告》,明确提出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志愿服务工作的建议,这份凝聚着基层实践智慧的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认可。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市委部署,将《条例》列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组建了立法工作专班,开启了一场集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的立法实践。

“没有调查就没有立法权”,3月19日至21日,由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玉萍带队的立法调研组,深入离石区、汾阳市、孝义市、兴县等地,直击志愿服务一线。3月26日的条例初稿讨论修改座谈会上,各相关部门围绕核心问题各抒己见。历经五轮修改完善,原本包含23条的草案被精简为16条,删除了3条表述模糊的条款,新增4条针对性强的保障措施,实现了“条文精炼、内容实在、管用好用”的立法目标,彰显了吕梁立法“小切口、大作为”的鲜明特色。

4月28日至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志愿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32条。会后,立法工作专班根据审议意见,再次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回头看”,针对争议较大的“保险保障范围”“激励措施力度”等问题,专门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利益相关方座谈会,在不同意见中寻求最大公约数。

作为一部仅有16条的“小条例”,《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看似篇幅精简,却紧扣吕梁实际,构建起职责明确、保障有力、多元协同的制度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软要求”转化为法治保障的“硬规范”,彰显了地方立法的吕梁特色。2025年10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短短一个月内,全市新增注册志愿者2.3万名。孝义市建立“志愿积分兑换”机制,离石区打造“红色讲解”志愿服务品牌,兴县蓝天救援队获得财政专项补助用于装备升级,《条例》的实施正让越来越多的爱心善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吕梁大地蔚然成风。(作者系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科员)